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竹先生、张爱民先生、刘朝安先生、魏远先生、王华先生、刘浪先生、骆建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七层703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七层703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若雪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水务”)拟为其控股子公司什邡国清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什邡国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8,8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国润水务按不高于其对什邡国清的持股比例对该笔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8,720万元,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25年3月28日,已履行子公司国润水务的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5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国润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什邡国清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国润水务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287.62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