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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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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8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8月28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潮忠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3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04,711,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54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0,952,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7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758,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2,3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3,758,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曾旭钊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000股)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五)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延迟付息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郑栩栩先生(所持股份数量10,6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已披露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的结果。
  议案4、议案6.01、议案6.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溢彬、刘格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4: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吴友武先生、曾旭钊先生、吴晓冬先生,独立董事黄家耀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姚宁先生,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吴友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吴友武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法定代表人,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潮忠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主任委员杨敏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友武先生、吴晓冬先生按规定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薪酬方案,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1、聘任吴友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吴友武先生的薪酬方案为年薪40-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谢创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谢创鸿先生的薪酬方案为年薪40-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吴晓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吴晓冬先生的薪酬方案为年薪40-5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喻晓女士的薪酬方案为年薪30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非独立董事:吴友武先生(董事长)、曾旭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姚宁先生、吴晓冬先生;
  2、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
  上述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2年,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且主任委员杨敏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以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具体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聘任吴友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谢创鸿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聘任吴晓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鉴于吴晓冬先生在前述董事会会议召开时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指定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吴晓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号码:0663-3269266
  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5号路中段
  三、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吴潮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将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职务;郑栩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提名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李丽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谢创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将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许玲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后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创鸿先生、许玲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吴潮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9,210,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郑栩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李丽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32,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和李丽璇女士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友武,男,65岁,大学本科,机械工程师,曾任深圳市特力集团海外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董事会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特力(金边)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物流中心总经理 ,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吴友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友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友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友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曾旭钊,男,53岁,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机械系塑性成形工艺与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曾任公司第三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省级科技进步奖;其设计研制的多个项目列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006年获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现为中国模具工业协会橡胶模具分会聘任专家,被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举为《外胎模具》行业标准主起草人,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轮胎模具事业部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曾旭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曾旭钊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曾旭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旭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3、姚宁,男,53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取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参加《橡胶工业手册》中的硫化机液压专业内容的编写及《橡胶工厂物流设计规范》《橡胶工厂环境保护设计规范》标准编制工作,获得揭阳市骨干人才奖。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橡胶机械事业部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姚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姚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姚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4、吴晓冬,男,38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控股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欧吉索机床(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吴晓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晓冬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晓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晓冬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5、杨敏兰,男,59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年8月至1998年9月在首钢建设总公司从事技术工作;199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理、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长;2012年4月至今担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敏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敏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杨敏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敏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6、张宪民,男,61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电系获工学博士学位,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能学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长等。2022年7月起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宪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宪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宪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宪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7、黄家耀,男,61岁,法学硕士,专职执业律师。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汕头大学法律系读法律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7月至2002年2月在汕头经纶律师事务所工作,1993年8月至1995年2月期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进修经济法学专业,1997年1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2月至2004年10月在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汕头分所工作,2004年11月至今在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黄家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黄家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家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家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8、谢创鸿,男,45岁,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公司投资总监、监事会主席、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京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美国)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巨轮股份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谢创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创鸿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谢创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谢创鸿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9、喻晓,女,35岁,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喻晓女士在高新技术行业、制造业等行业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和理论基础。曾在深圳市脑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巨轮模具有限公司、欧吉索机床(广东)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喻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喻晓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喻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喻晓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潮忠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吴潮忠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01年创立公司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职务。吴潮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创世界品牌、铸百年巨轮”理念,凭借前瞻的战略眼光和深厚的管理经验,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并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轮胎模具开发制造企业,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吴潮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潮忠先生为公司的创立和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鉴于吴潮忠先生在公司战略规划、治理体系建设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深远影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潮忠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将在公司战略布局、管理体系提升等方面给予公司指导和建议,以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的发展。
  公司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吴潮忠先生的薪酬方案为年薪30万元(税前)。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吴潮忠先生简历
  吴潮忠,男,73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委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委员。吴潮忠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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