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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原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的债权;(2)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3)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 Pte. Ltd. 10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债权转让手续。 公司通过对原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资产的收购,正式迈入了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司制定、修订制度情况 ■ 二、相关情况情况说明 上述修订及制定制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制定、修订制度中1-11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注:本次被担保对象六彭山海天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其余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相关子公司业务的后续发展,确保其主营业务的有序推进并提升融资灵活性,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为子公司峨眉山海天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为子公司乐山海天向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为子公司宜宾海天向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为子公司资阳海天向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5)为子公司资阳污水向成都银行德盛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为子公司彭山海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月13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公司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收购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3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1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2025 年1月14日对外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峨眉山海天基本情况 ■ (二)乐山海天基本情况 ■ (三)宜宾海天基本情况 ■ (四)资阳海天基本情况 ■ (五)资阳污水基本情况 ■ (六)彭山海天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峨眉山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为乐山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为宜宾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为资阳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为资阳污水提供担保 1、保证人(甲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乙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6、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为彭山海天提供担保 1、保证人: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保证金额: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助于子公司稳健运营,契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问题。此外,公司能够对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确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0,925.71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5.11%;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9,42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1%。 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5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4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 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 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 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 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 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 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电话:028-89115006 联系人:海天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通过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海天股份: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并逐项审议: 1、同意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同意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同意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同意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同意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同意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同意修订《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3、同意修订《审计委员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4、同意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5、同意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6、同意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7、同意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8、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9、同意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1、同意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2、同意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3、同意修订《总裁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4、同意修订《内部监察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5、同意制定《承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6、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各项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所有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号文《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4,3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67,547.1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2021年3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系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系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翠屏海天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7月,本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系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雅安海天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7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新增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募集资金存放。本公司、蒲江达海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含其子公司)共开立6个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余额合计为54,163,527.59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9,648.4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875.56万元,详见附表1: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30,000.00万元,已在2025年1-6月期间逐步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1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5年4月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募投项目”),由公司子公司蒲江达海采用PPP模式在四川省蒲江县实施,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2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AO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雨污管网工程为污水管网工程118.995km,雨水管网工程115.179km(均以政府实际规划长度为准)。蒲江募投项目,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除潮阳湖镇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外其余子项目已取得商运批复。 (一)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调减“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11,500.00万元,其中以增资方式投入雅安海天3,450.00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雅安海天8,05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累计投入11,499.7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1-6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009.00万元,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相关款项28,009.00万元,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股东变更手续,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25年1-6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表1:2025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019年4月,本公司和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蒲江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本公司、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87,035.19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758.80万元(总投资的25%),由政府方出资2,175.88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00%,本公司出资18,995.3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87.3%,其余少数股东方出资587.6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2.7%。剩余65,276.39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本金21,758.80万元全部缴足。 2020年6月,蒲江达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专项用于蒲江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收到银行放款26,927.97万元,截至2024年末使用银行贷款资金26,927.97万元用于本项目建设。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项目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59,614.28万元,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58,000.0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蒲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变更后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6,500.0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8,009.00万元用于购买四川上实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变更后蒲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18,491.00万元。 注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其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已全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除朝阳湖镇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外其余子项目已取得商运批复。 注3: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021年11月,雅安海天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雅安海天负责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蒲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1,500.00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处于商运后初期,污水进水量不足导致负荷程度不高,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正式商业运营第一年(即2024年3月4至2025年3月3日)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80%(即1.92万吨/日)进行保底水量结算,正式商业运营第二年(即2025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与地方政府按照设计能力的90%(即2.16万吨/日)进行保底水量结算,且污水处理费服务费单价尚未进入调价期间;项目运营期间折旧摊销等成本相对固定,导致该项目2025年上半年未实现预计收益,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4: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2018年10月,本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象鼻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2021年3月,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号),批准象鼻项目自2020年10月22日进入商业运营。 象鼻项目2019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发改发[2018]73号)下发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750.00万元。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分四次收到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拨付资金合计7,676.10万元。根据2021年3月本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专项资金,由政府方拨付给翠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拨付专项资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 2022年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象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2025年1-6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代码:603759 公司简称:海天股份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下转B3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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