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间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是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关联董事陆勤航先生、陈小蓓女士、郭兆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同意对2025年度投资计划进行中期调整,具体项目执行需依公司管理制度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施行。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香港子公司,以搭建境外业务平台,积极应对国际变化。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合集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9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深化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加快海外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及国际品牌形象,同时充分借助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与机制优势,优化资本结构,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6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谢明霖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谢明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谢明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非独立董事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谢明霖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谢明霖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明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谢明霖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绍亨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陈绍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陈绍亨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陈绍亨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绍亨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陈绍亨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的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陈绍亨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及独立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提名邱文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邱文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8(1)条的规定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铤先生的薪酬依据独立董事的现行薪酬标准执行,起薪时间为任期开始之日。陈铤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向绿色、社会责任清晰、治理完善的方向发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长远战略和运营实际需求,现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对《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增加ESG相关职责,《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名称同步修改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任期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文生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市政协浦东新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工商联副主席。199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5年8月于中兴通讯历任软件工程师、手机软件部部长、手机系统部部长、全球移动通讯系统手机产品线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华勤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1月至今任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邱文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铤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South Wales会计及金融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1995年10月至2001年2月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高级税务会计师;2001年4月至2008年7月于Cyron Hong Kong Publisher担任负责人;2008年8月至2021年7月于Money Master Management Ltd担任副总监;2021年8月至今于MSB Global Capital Corp.担任中国区CEO。 截至目前,陈铤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2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9日及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晶合集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6-12、16-2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16、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2、3、19:控股股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议案16:蔡国智、朱才伟、郑志成、周义亮。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箱(发送至stock@nexchip.com.cn)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时间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12日16: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晶合集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西淝河路88号 联系电话:0551-62637000转612688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数”中明确具体的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8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6,219.61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表格中如存在合计值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及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13.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6,205.8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219.6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0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制定、修订相关 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就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调整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公司章程(草案)》修订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前述对《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修订以及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需要,公司对如下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并形成草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 上述修订、制定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上述制度中《关联(连)交易实施细则(草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内部审计制度(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51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诚香港”)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香港成立于2008年5月14日,注册地址为香港金钟力宝中心2座32楼3203A-05室,致力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专业及多元化之服务,包括从事香港公众实体审计鉴证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容诚香港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终审认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香港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以及法律诉讼。 (二)审计收费 容诚香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要求、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与容诚香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香港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最终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