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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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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5-04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删除。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同时结合工商备案登记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具体要求对公司原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实际许可内容为准),并同步修订《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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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及变更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四、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并将《总经理工作细则》名称修订为《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名称修订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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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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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88249 公司简称:晶合集成
  (下转B3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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