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注:除上表外,《公司章程》全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并对引用前文条款的编号等序号进行相应调整。仅涉及前述“股东会”表述及编号调整的条款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修订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