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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践行公司“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文化理念,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轲轲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应当继续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15.4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制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践行公司“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文化理念,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全体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人员,均需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0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全体监事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参与人员,均需回避表决。全体监事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石通”)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2022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 [2022]41314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41,337,606.8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86,833,239.68元,报告期项目投入使用37,893,167.15元,报告期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11,20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41,337,606.8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1,942,085.1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3,474,990.74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755946566410816(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6856746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5212018080311685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1229000104002147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8112301011600862632(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88771005485(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17527108238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6668100887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887829000208共计九个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蚌埠壹石通电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壹石通”)、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新能源”)、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已开立募集资金项目专项账户。2022年10月11日,本公司、蚌埠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壹石通新能源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7日,本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重庆壹石通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2024年10月22日,本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路证券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11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11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壹石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壹石通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壹石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9月,即延期不超过3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1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期末,该项目投入进度为85.97%。此进度系将“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一并计入未使用金额后计算得出。 [注2]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的减值测试,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215.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中的数值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使用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确认减值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1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12.3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15.44万元,导致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15.4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为215.4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1,198.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障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的募集资金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重庆市长寿经开区,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注2: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优化生产空间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对“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厂区,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注3:为了加快推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的研发与试制,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壹石通碳中和产业园,实施主体保持不变,仍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其他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局势动荡等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监督和检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具体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5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李明发先生自2019年9月2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达到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因此李明发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至2025年9月22日)后,将无法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 近日,李明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李明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持续满足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李明发先生的卸任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明发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明发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明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储育明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9月22日至2027年4月18日)。储育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储育明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培训,补选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等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储育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今,历任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至今,任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曾任安徽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储育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储育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 至2025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之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壹石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四)特别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现场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帅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传真:0552-859 9966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电子邮箱:IR@estonegroup.com 邮编:233400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线上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学鑫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根据行动方案主要执行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新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公司独立董事李明发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限即将届满,李明发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储育明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9月22日至2027年4月1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补选储育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等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项下部分子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项下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资金对应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现阶段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第二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减值测试,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215.4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和管理变革需要,结合经营目标与实际业务情况,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旨在提升战略执行力、强化跨部门协作、加速技术创新与市场响应。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已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践行公司“以人为本”、“以贡献者为荣”的文化理念,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黄尧先生、蒋玉楠女士、胡金刚先生、王礼鸿先生已回避表决,仅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助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黄尧先生、蒋玉楠女士、胡金刚先生、王礼鸿先生已回避表决,仅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于202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立前,对参加对象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 (四)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确定权益的持有人名单和分配; (五)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蒋学鑫先生、鲍克成先生、黄尧先生、蒋玉楠女士、胡金刚先生、王礼鸿先生已回避表决,仅由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2日(周一)召集举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独立董事、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壹石通 证券代码:688733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公司”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理解。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初始设立时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认缴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壹石通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810,066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199,775,190股的0.9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4,816,004.86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3.71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公司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与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 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含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24,816,004.86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4,816,004.86 份。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8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注2、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注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持有人自动丧失剩余未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认购权利,仅享有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权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 价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4,816,004.86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草案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810,066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199,775,190股的0.9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四、股票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13.71元/股。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13.32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13.71元;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12.10元;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11.33元。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决策程序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方案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以达到下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解锁条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标的股票可解锁。若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对应标的股票均不得解锁,未解锁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择机出售,自有出资部分以该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始出资金额回购对应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专项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标的股票需与其所属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在 2025-2026年的专项考核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的专项考核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锁系数(Y),具体专项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3、个人层面的专项考核 公司将按照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进行专项考核,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股票权益与其专项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 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持有人所获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当期股票解锁比例×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事业部/子公司/部门层面解锁系数(Y)×个人层面解锁系数(Z)。 权益份额解锁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出售对应标的股票,所获资金将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将相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若本持股计划项下的事业部/子公司/部门/个人专项考核未能达标或未能完全达标,对应未解锁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受让人,自有出资部分由受让人返还该员工对应原始出资金额;或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自有出资部分以该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由公司按原始出资金额回购对应标的股票;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解锁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出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由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等,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一)公司员工在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二)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4、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7、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 8、授权管理委员会或授权专业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9、授权管理委员会选择及更换专业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如有); 10、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11、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减持、清算和财产分配; 12、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四)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持有人随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或类似的通讯工具召开,只要参加会议的所有持有人能够听到并彼此交流,所有通过该等方式参加会议的持有人应视为亲自出席会议。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含)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需2/3(含)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签字确认后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六)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公司代码:688733 公司简称:壹石通 (下转B29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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