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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70.8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83,590.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295.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74,295.8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797.2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全部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的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981.95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43.87%,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4,016.95万元(包括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及超募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和说明 (一)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274,295.8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797.29万元。公司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额度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博电子”)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1号)核准,国博电子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88元,共计募集资金283,590.8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48.8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6,242.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46.23万元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74,295.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4,823.5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44,187.36万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6,000.00万元、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4,71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中结构性存款收益为78.10万元,大额、定期存单收益为36.10万元。 [注2]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为32,187.36万元,现金管理专户存放余额为1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2]该专户仅用于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二)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大额、定期存单购买及到期情况 ■ (2)本报告期结构性存款购买及赎回情况 ■ (四)利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39.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以及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130.78万元。不存在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专户账户,后续按月统计划转,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商业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商业汇票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合计2,216.88万元,履行相应募集资金置换审批程序后,相关款项分批转入公司其他账户。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579.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注1]射频芯片和组件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系在公司已有的射频集成电路、微波毫米波T/R组件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升级研发射频芯片和T/R组件相关技术,提升公司研发生产能力。 [注2]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推进,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未发现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过程中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议,监事会同意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额度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39.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5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3日 至2025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9月17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参会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人:刘洋、魏兴尧; 电话:025-69090053、025-69090051; 传真:025-69090144。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稽核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中,第1-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将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述修订的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公司代码:688375 公司简称:国博电子 (下转B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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