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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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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7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8,121,200张,共计募集资金812,120,000.00元,扣除剩余承销及保荐费(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合计8,810,735.85 元,已用自有资金预付的 377,358.49元)8,433,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03,686,622.6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7,83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4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于2024年8月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656.27万元全部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公司原计划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万元中,包含了应付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费用,故调整后投资总额按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5,835.14万元进行列示。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彭志恩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存款产品。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制定、删除、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本议案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一15:30在公司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6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邮件结合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平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12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648,571.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8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2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返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纳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亦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进行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 1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分别在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奥锐特药业,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鉴于原聘任的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前三个年度审计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由董事会与拟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2024年,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参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开展,公司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对天健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
  挚的感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充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14:00-14:45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9月15日下午14:00-14:45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4:00-14:45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志恩 董事会秘书:李芳芳
  财务总监:王袖玉 独立董事:钟永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15日下午14:00-14:45,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2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170900
  邮箱:ir@auris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12.1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12,120,000.00元,期限6年,并于2024年8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奥锐转债”自2025年2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奥锐转债“累计转股股份数为313股,其中234股来源于新增股份,79股来源于回购股份。
  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将由2024年12月31日的406,195,000股增加至406,195,234股,注册资本由406,195,000元增加至406,195,234元。
  三、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以及取消监事会、增加职工董事等实际情况,拟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第八章监事会相关章节,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公司章程》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
  3、新增第六章的第三节独立董事和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内容;
  4、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部分中文数字修改为阿拉伯数字,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
  公司代码:605116 公司简称:奥锐特
  债券代码:111021 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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