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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583,632千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3.16亿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公司向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财务资助,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参股公司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鑫海”)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主营业务为港口经营。为满足其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太仓鑫海(持股比例49%)提供3.16亿元人民币股东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双方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 (二)为支持太仓鑫海经营发展,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公司通过提供财务资助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逐步实现减亏扭亏目标。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公司向太仓鑫海委派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能够对太仓鑫海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太仓鑫海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781281676A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3日 注册资本:186,390.29558万元 注册地点: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华苏路9号 法定代表人:蔡飞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股东结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1621%,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8379%。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二)太仓鑫海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江苏苏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40696066T 成立时间:2002年09月12日 注册资本:427,197.2236万元 注册地点:苏州市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0号 法定代表人:吴红 持有太仓鑫海股份比例:30.1621% 2、太仓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589989252U 成立时间:2012年02月09日 注册资本:85,760.902897万元 注册地点:太仓市通港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红 持有太仓鑫海股份比例:20.8379% (三)太仓鑫海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太仓鑫海为公司参股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太仓武港存在代收代付电费业务往来。 (五)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州港集团与太仓港集团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太仓鑫海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用途:归还借款、日常资金周转等;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亿壹仟伍佰玖拾贰万柒仟伍佰元整(RMB315,927,500.00元); (三)借款期限:3年; (四)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年利率1.8%,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 (五)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公司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有权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的借款根据违约使用天数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率加收50%的复利。因借款人违约而采取法律行动所产生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太仓鑫海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太仓鑫海其他股东(苏州港集团和太仓港集团)已出具出借资金说明,统一由苏州港集团按双方合计持股比例51%向太仓鑫海提供同等条件股东借款,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公司向太仓鑫海委派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能够对太仓鑫海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太仓鑫海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3.81亿元(除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及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外,其他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等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3.6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42%。截止公告日,上述财务资助均不存在逾期情形。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太仓鑫海经营发展,助力企业改善财务状况,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逐步实现减亏扭亏目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并同意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1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 三、《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 四、《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 五、《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 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 其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上网及备查文件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5、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6、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7、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9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1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备查文件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5-040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利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利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杨利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利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杨利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31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6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此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到董事14名,公司董事长陶成波、董事金星、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滕亚辉、李文波、陈志昂、胡绍德、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王峥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金星代为出席;公司董事柳长满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姚祖洪代为出席;公司董事刘士霞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公司董事胡绍德代为出席。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成波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该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40,468,417.72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5-033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7,046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82,04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18,205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3,844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现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2025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1,963,844千元的3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4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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