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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正文及摘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以经审阅的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可比期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2025年5月16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11,761,106,27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9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106,091.87元(四舍五入)。公司已于2025年6月23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的规定,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计入金融工具账面余额中,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列示。本报告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及其明细项目均为不含息金额,但资产负债表中提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吸收存款”等项目均为含息金额。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利息详见财务报表各金融工具及其他资产下相关附注。 3.2021年12月21日,可转债开始转股。上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普通股股数进行了加权平均。 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3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4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 2.5可比期间财务比率分析 ■ 注:1.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6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3.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2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00亿元的可转债,该次发行的“南银转债”2021年12月21日起进入转股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9,115,262,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119,266,923股,公司总股本由11,067,585,484股变更为12,186,852,407股。 3.2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单位:股 ■ 注:1.报告期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7,849,877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72%。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31,862,14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21%。 2.报告期内,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5,377,29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13%。报告期末,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03,430,835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9.05%。 3.报告期内,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3,233,964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5%。报告期末,东部机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8,489,50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2.37%。 4.报告期内,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2,633,366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35%。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52,582,809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2.74%。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另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不含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2,654,49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4.12%。 3.3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止报告期末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 ■ 南银优1 单位:股 ■ 南银优2 单位:股 ■ 注: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 4.债券相关情况 4.1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根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自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南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人民币8.22元/股的130%(含130%),即人民币10.69元/股。已触发“南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南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南银转债”的公告》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南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并于2025年6月18日至7月17日期间披露了22次关于实施“南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2025年7月17日,累计共有19,996,127,000元“南银转债”已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数为2,356,550,272股,占“南银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23.55%。本次赎回“南银转债”数量为38,730张,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878,957.66元(含当期利息),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18日。自2025年7月18日起,“南银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4.2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 2022年10月,经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和央行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2022年10月24日发行完毕,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3.32%,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登记和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4.3其他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综述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普惠民生,助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5年,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实干之年,也是公司新五年战略规划的深化之年。上半年,公司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向上向好,营收利润稳定增长,板块发展更加均衡,重大项目序时推进,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发展质效有效提升。 资产负债均衡增长。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9,014.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100.38亿元,增幅11.96%。贷款总额13,871.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07.75亿元,增幅10.41%。负债总额为26,91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18.54亿元,增幅12.16%。存款总额16,455.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93.53亿元,增幅9.98%。 盈利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80亿元,同比增加22.65亿元,同比上升8.64%,其中,利息净收入156.46亿元,同比增加28.36亿元,同比上升22.13%,在营业收入中占比54.94%,同比上升6.07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19亿元,同比增加10.25亿元,同比上升8.84%。 主要指标保持稳健。2025年上半年,总资产收益率(ROA)0.92%。净利差1.63%,净息差1.8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47%、11.07%及13.63%。公司不良贷款率0.84%,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11.65%,较上年末下降23.62个百分点。 重大项目推进有力。公司围绕产品、服务、业务、管理等方面,以“行长工程”形式由行领导牵头挂帅一批重点项目,立足长远,集聚力量,集中资源,激发了高质量发展潜力。业务板块组织架构调整推进有力,为实现经营客户、价值创造、板块协同等经营目标打下坚实底盘。代发、托管、科创金融、国际业务、供应链金融和现金管理等项目机制理顺,产能迅速释放。有效实施负债降成本行动、财务精细化管理项目,2025年上半年,成本收入比25.07%,较年初下降3.01个百分点,降本增效管理成效显著。 2.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一、中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和二、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谢宁 2025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5-061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恢复计划》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有表决权的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关于调整总行部分部门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调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前后的委员名单如下: ■ 陈云江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核准,并在获得核准后正式履职。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四、六、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5-062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5年8月18日发出。会议由监事长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会议对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所有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第四项议案还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5-063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的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和其他类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 ● 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开展的一般性存款、支付结算、信用卡、贷款、购买金融产品等授信类、服务类、资产转移类、存款和其他类日常金融产品或服务关联交易。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前述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以下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前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相关交易定价严格执行监管规定、本公司定价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作为上市银行,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按照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经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前述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提供的日常金融产品、服务等,且单笔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可对此类关联交易统一作出决议。但如前述交易单笔或累计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大关联交易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需披露的关联交易要求的,仍需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单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可以豁免审议的除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及委员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本公司的正常业务,且按照商业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鉴于各位独立董事及委员在本公司均有开设账户,需回避表决,建议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有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601009 编号:2025-06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优先股代码:360019 南银优2 360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煤气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优先股股东不参与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须在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7:00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机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6 日(星期二)下午13:30-14:3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邮政编码:210019(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联系人:严先生; (三)联系电话:025-83079943; (四)联系传真:025-86775054;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六)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股票代码:6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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