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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无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亦不存在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事项。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05,2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9,347.31万元,其中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00.53万元(包括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19.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收购兴富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4.42%股权”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56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济南稼禾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水肥资源化循环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020009681900012176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使用,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该账户于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手续。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98.98万元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480账户转出5,852.78万元、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562账户转出726.20万元、从民生银行633161107账户转出3,120万元,共计转出9,698.98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1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前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进度予以支付。2024年7月3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剩余尾款已支付完毕;“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根据实际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80.54万元,节余资金54.43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款项。 (2)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5月21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项目已于2024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在节余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362.7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2:“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系2022年变更后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5.05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04.2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经过测试,上述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及方法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及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3、合同资产坏账损失计提原因及方法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公司采用上述方法测算,对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04.20万元,预计将减少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人民币1,904.20万元,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8 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6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董事谢欣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共计提了1,904.20万元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猛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王守海先生主持,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6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王守海、秦宇、何春 2025年8月28日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曾用名“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核准,公司向甘海南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其持有的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86.34%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35,269.99万元,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4,103.63万元。 (1)公司向27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27,771,63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0元/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资事宜出具了“天健验〔2020〕11-14号”《验资报告》。 上述发行股份事项仅涉及购买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形。 (2)公司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102,80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1.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514,132.3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6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2,798,277.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274011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2: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8000100000100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3:2020年8月17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2274011账户到账资金279,999,981.40元(含应扣除的因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生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051,886.82元及应加回的发行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66,037.74元),后于2020年8月19日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将拟投入的募集配套资金135,000,000.00元转入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开设的80001000001000账户中,转出后资金余额为144,999,981.40元。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562募集资金专户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0200096819000121763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8月14日完成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不存在预先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1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9,698.98万元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480账户转出5,852.78万元、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562账户转出726.20万元、从民生银行633161107账户转出3,120万元,共计转出9,698.98万元完成上述置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和附表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1)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2年8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7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7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2024年7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31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315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11,5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协定存款,对账户余额与协定存款基本留存余额进行判断后按照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或活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不涉及募集资金转出专项账户及使用受限情形,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8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5《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表6《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情况。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甘海南等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山高十方86.3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收购山高十方86.34%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35,269.99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4,103.63万元。 2020年7月1日,山高十方取得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核发的《营业执照》,山高十方86.34%股权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公司持有山高十方86.34%股权。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山高十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山高十方合并财务报表口径,2025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后,山高十方经营稳定,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四)效益贡献情况 山高十方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为山高十方合并净利润,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关于业绩承诺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交易项下的业绩承诺期限为3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业绩承诺方同意,业绩承诺期限内,山高十方每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大于0.00元;如山高十方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某一会计年度期末实现净利润为负的,业绩承诺方同意就亏损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实现净利润为负的,公司同意豁免业绩承诺方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担该部分的补偿义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A40012)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23)第01322号),山高十方2020-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关于应收账款的特别约定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对山高十方应收账款的后续回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基数为山高十方截至2019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如山高十方在2021年12月31日对考核基数应收账款仍未完全回收的,则业绩承诺方应就未能回收的差额部分向本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应收账款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22)第01079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高十方已完成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特别约定,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交易各方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907.32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形成的节余资金55.90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47.31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形成的节余资金67.48万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和“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前述募投项目后续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合同进度予以支付。2024年7月3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剩余尾款已支付完毕;“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根据实际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80.54万元,节余资金54.43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款项。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025年5月21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对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将“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55.9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注3:本专项报告中部分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或所引用数据计量单位不同导致。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项目已于2024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在节余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30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时的实际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362.74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注2:“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系2022年变更后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实施,拟使用募集资金23,655.05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根据山高十方与股权转让方及标的公司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鉴于股权转让价款付款期限即将届满,但部分价款支付条件仍未成就,经协商一致,拟对本项目交易对价进行相应扣减。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将“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64.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90.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注3:“收购兴富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4.42%股权”“偿还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2.44万元,其余募投专户产生的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67.48万元,前述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3: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附表5: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投项目“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及变更后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承诺效益事项,不适用实际效益核算的问题。 注2:2022年度实际效益为当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承诺实现金额,2023-2024年度、2025年1-6月实际效益为山高十方合并净利润,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含业绩承诺期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承诺实现金额(分别为1,337.94万元及2,483.99万元)。 附表6: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新城热力扩容及改造项目”于2024年4月完成调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部分变更后,对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减,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子项目“数智化供热云平台建设项目”。该子项目的实施系为公司城市清洁供暖业务板块节能降耗、运营管理和日常运作提供重要指导和支持,不直接创造新增收入或利润,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注2:“十方环能餐厨垃圾处理技改项目”受技改方案优化调整影响,部分系统调试及工程施工周期有所延长,于2024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从项目运营实际情况出发,降低了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预计存在节余募集资金2,878.07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并扣除手续费、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后的净额),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包括三个子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十方固废处理有限公司、青岛十方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及烟台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效益测算时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分别为8.13%、8.87%和8.56%,2024年前述三个项目公司的油脂生产量分别为6,578.47吨、3,359.10吨和2,049.94吨,分别同比增长14.36%、6.93%和8.59%;2025年1-6月,前述三个项目公司的油脂生产量为3,598.08吨、1,641.11吨和1,192.97吨,分别同比增长13.68%、13.42%和4.12%。 注3:“收购兴富1号持有的新城热力4.42%股权”项目系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不涉及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金额为北京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各期实现的净利润。 注4:“收购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9.996%股权”项目系2022年变更后募投项目,不涉及承诺效益。标的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已于2022年4月办理完毕。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金额为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期实现合并净利润。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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