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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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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87 公司简称:新华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玉全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3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牟乐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等与半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各项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5-03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的要求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和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5-03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3号)核准,新华医疗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900,0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3,564,291.2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325,37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6,238,913.7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14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60,621,541.6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145,366,012.3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160,621,541.6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9,471,571.4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76,238,913.7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3,854,199.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借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2023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2023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上述协议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60,621,541.6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新华医疗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6,883.8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98.57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82.43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新华手术器械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股权激励事项的实施使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确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高端精密微创手术器械生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华手术器械提供借款不超过20,872.59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不超过5年,新华手术器械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利率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分批次拨付上述借款。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3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延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除“基于柔性加工生产线的智能制造及配套项目”外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延期原因:受部分募投项目采购、验收、交付进度延迟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提升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已实施部分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项目建设期间的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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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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