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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半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5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邦毅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4,822,158.17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84,822,158.17元差异 5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886.80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 1、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531,346,053.69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 经公司2023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本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经公司2024年3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需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和2024年12月18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和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5年1月7日和2025年2月24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和7,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经公司2025年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用于进行现金管理 经公司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截至2025 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金额(不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1.49%,主要系募投项目购置款项尚未支付完毕。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为净利润6,886.68万元,第二年净利润10,362.98万元,自第三年起净利润为10,236.37万元。 [注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该实现效益为2025年1-6月未经审计的数据。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48.0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134.61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8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754.70万元,用于实施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分别与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4,822,158.17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84,822,158.17元差异 50,000,000.00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后,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际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准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8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8.8元/股(该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该发行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价格需经发行结束后确定。 6、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5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46万元。对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假设三种情形: (1)与2024年度持平; (2)较2024年度增长20%; (3)较2024年度下降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不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及价值判断的依据。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假设在预测2025年发行前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8,771.84万股为基础。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股权激励、分红及增发、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 注: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有所增长,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时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有所下降,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需求,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请参见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保持一致,产品销售模式及客户类型与公司现有情况具有一致性,能够依托公司现有销售渠道及市场影响力,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结构,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实现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二)公司拥有良好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1、人员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本次募投项目为既有业务扩大,公司目前在包装设备板块业务领域具备深厚的人才储备。公司在团队管理、技术研发、供应链、产品销售等方面均建立了成熟团队,核心骨干均有多年从业经验。 2、技术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研发与创新,作为专业的智能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长期专注于包装设备的生产研发,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基础。与此同时,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长期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逐步形成系列化、成套化、定制化的产品体系,拥有多项包装设备制造领域核心专利。 公司技术体系融合机械结构设计、电气自动化、图像传感、软件控制、信息系统等多学科集成技术,产品已具备高精度、高可靠性、高柔性特点。公司通过测量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CMMI3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等专业认证,质量体系健全,研发转化效率高,综合技术实力居行业领先地位。上述产品技术优势将直接转化为本项目的核心制造能力,展现了公司在包装设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市场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食品包装设备主要为成型-充填-封口设备,该类设备集包装容器成型、物料充填与封口于一体,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包装效率高、成品一致性强等优势,是当前固态食品包装领域最常用的设备之一,应用场景覆盖休闲零食、坚果、烘焙、固体保健品等诸多快速消费品品类。随着食品企业对包装安全性、保鲜性、追溯性及自动化水平要求持续提升,该类设备在技术集成、柔性配置、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价值优势进一步凸显,市场基础稳固,成长空间广阔。 与此同时,公司长期聚焦大中型品牌客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设计、模块化制造和装配工艺水平,具备较强的系统集成能力和定制化设计交付能力,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包装机械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树立了高端、可靠、优质的品牌形象。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为万余家客户提供专业化包装设备及服务,客户资源广泛分布于食品、饮料、医药、家电、机械、印钞、物流、建材、金属、出版等多个行业,其中在固态食品领域,公司客户包括双汇、中粮、五芳斋、中国盐业等诸多知名企业。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五、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包装设备及配套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与技术服务。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立足自己的优势业务,突出发展重点,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包装机械生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实现预期收益。 (三)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规定了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政策,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形式、比例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本次发行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号)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本次发行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9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和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前述发行股票事宜,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口头警示1次,相关情况及公司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口头警示,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明,2021年6月2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股票在最近30个交易日中已有14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未来5个交易日内再有1日收盘价格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将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件。公司应当在赎回条件满足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但直至最后1个交易日才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13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2.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彩芹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责任。经讨论,我部决定对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秘张彩芹予以口头警告。” (二)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学习上市规则,并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未来公司也将继续加强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至0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吴仁波先生 独立董事:屠迪女士 董事会秘书:耿建先生 财务总监:斯丽丽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5日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至09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耿建、刘雨晴 电话:0571-28057366 电子邮箱:IR@youngsunpa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2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需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42,393,568.78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依据及构成 1、存货跌价损失23,009,954.96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商誉减值损失710,772.43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因收购廊坊百冠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廊坊中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非核心商誉随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计提同等金额的商誉减值准备710,772.43元。 3、合同资产减值损失894,133.81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4、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形成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按照对照表进行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期共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42,393,568.78元,减少2025年半年度利润总额42,393,568.78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901 公司简称:永创智能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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