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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立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半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 年8月1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5年6月10日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交易品种,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上市,铸造铝合金期货价格将逐步影响现货定价模式,而现货销售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铸造铝合金产品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公司拟增加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交易品种,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周一)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三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60)。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京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 表决情况: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 年8月1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表决情况:同意 3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5年6月10日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交易品种,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上市,铸造铝合金期货价格将逐步影响现货定价模式,而现货销售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铸造铝合金产品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公司拟增加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交易品种,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核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本公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2,594,23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1元,共计募集资金1,499,999,999.85元,扣除发行费用 17,957,956.2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 14,150,943.40元、验资费用 47,169.81元、律师费用 1,773,584.91 元、信息披露费用1,301,886.78 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684,371.3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16日出具的XYZH/2023CQAA1B0253号《验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截至2025 年 06 月 30日,专户存储余额为149,352,019.93元,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62,976,128.9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9,352,019.93元,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管理。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创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金属”)、全资孙公司云南创新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合金”)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转移至内蒙古实施,增加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C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创新金属及创新合金于2023年8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年9月25日,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期间产生了利息费用23,041.2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金额为人民 币22,921.22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921.2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亿元,2024年9月2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7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持有最高额度为0.8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197,432,219.7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5年3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25年3月25日,公司已完成该募投项目结项并永久补流金额197,948,625.47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外汇、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募投项目累计以募投专户支付信用证保证金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使用的保证金余额为6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11日,上述未使用保证金已退回募集资金专户,未使用的保证金余额为0。 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 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截至2025年8月15日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山东创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67号),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32,594,23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85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57,95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042,043.6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1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CQAA1B025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8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更广泛覆盖下游客户,充分满足不同区域客户的需求,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后,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部分转移至内蒙实施,增加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工业园C区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增加配套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9月25日,公司、内蒙古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年产80万吨高强高韧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期间产生了利息费用2.30万元。 截至2025年8月15日,“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已使用募集资金58,347.81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070.1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433.92万元,手续费支出1.89万元,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9月2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4.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年11月2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3、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7亿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超期使用,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年产120万吨轻质高强铝合金材料项目(二期)”,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设备采购及建设成本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基于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审慎优化设备采购方案,积极引入技术成熟、性能稳定且具备成本优势的国产先进设备,替代了部分原计划进口的高成本设备;同时在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安装调试等全周期内,严格执行精细化预算管理、推行竞争性采购策略、强化费用审核与现场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及按期投产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设备购置成本并控制了整体建设支出。 二是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依法归属于募集资金,亦构成项目结余的一部分。 三是存在部分项目尾款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部分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节点,主要包括设备尾款(待验收或稳定运行后支付)、工程结算尾款(待审计完成或质保期满后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由于上述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1,070.19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地使用。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5年6月10日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交易品种,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上市,铸造铝合金期货价格将逐步影响现货定价模式,而现货销售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铸造铝合金产品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公司拟增加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交易品种,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审议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交易品种增加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等品种。 4、特别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上海期货交易所于2025年6月10日推出铸造铝合金期货及期权交易品种,随着新交易品种的上市,铸造铝合金期货价格将逐步影响现货定价模式,而现货销售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铸造铝合金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增加开展铸造铝合金期货、期权及相关衍生品交易品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5 年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和应对行情变化的风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期货及场内期权保证金额度不超过8.2亿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保证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其他金融衍生品保证金额度不超过0.3亿元。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调整后的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铸造铝合金等品种的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等业务,与金融衍生品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3)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铝、铜、铸造铝合金等品种的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的交易场所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五)调整后的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期货及衍生品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此外,不合理的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场内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铸造铝合金等商品期货品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将只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不会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工作已有多年,有着丰富的期货操作及管理经验,将按照合同及库存材料周期作为开仓合约依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有关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技术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衍生品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创新新材本次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创新新材针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在保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可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调整2025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创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河六路中段创新第四工业 园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 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二)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 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 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卓著中心18层1808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电话:010-66536198 电子邮箱:zqb@innovationmetal.com 联 系 人:证券事务部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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