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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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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越控01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越控02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越控04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越控02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越控04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越资01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越资03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同合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其当选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同合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陈同合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陈同合先生简历 陈同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武汉752工厂技术人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信贷监督中心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纪委书记等。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代表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陈同合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76,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陈同合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同合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陈同合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9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当天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周水良、舒波,独立董事刘中华、冯科通讯参加。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勇高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勇高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吴勇高、贺玉平、周水良、冯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中华 委员:李锋、陈同合、谢石松、冯科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蒋海 委员:王恕慧、吴敏、谢石松、刘中华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石松 委员:贺玉平、舒波、冯科、蒋海 (五)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吴勇高、李锋、贺玉平、蒋海 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吴勇高先生简历 吴勇高,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曾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工代表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吴勇高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2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吴勇高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勇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吴勇高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49352.SZ 债券简称:21越控01 债券代码:149456.SZ 债券简称:21越控02 债券代码:149598.SZ 债券简称:21越控04 债券代码:148064.SZ 债券简称:22越控02 债券代码:148097.SZ 债券简称:22越控04 债券代码:148137.SZ 债券简称:23越资01 债券代码:148232.SZ 债券简称:23越资02 债券代码:148353.SZ 债券简称:23越资03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越资02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越资Y1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1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越资03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越资0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现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74人,代表股份3,933,764,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69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234,237,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95%;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467人,代表股份699,526,8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67人,代表股份192,933,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233,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6人,代表股份192,69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9%。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候选人吴勇高先生获得同意票数3,925,738,783股;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184,907,484股。 1.02 候选人吴敏先生获得同意票数3,925,723,090股;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184,891,791股。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50%,吴勇高先生、吴敏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同合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有12名董事,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30,020,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8%;反对3,21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7%;弃权531,0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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