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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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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相较于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增胜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5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上午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四名,通讯表决董事五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于韶华先生、潘立雪女士、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和梅丹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增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2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5-052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5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5-053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5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38,199,535.6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2022年7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和子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5年上半年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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