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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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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732,555股后的总股本1,375,899,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号),公司原董事长林敏先生,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原副总经理王保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5,831,803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6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4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7%)。截至2025年1月22日,上述人员严格按照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完成相应减持,公司原董事长林敏先生,原董事、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原副总经理王保新先生于2025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50万股、100万股、24.6万股,合计减持374.60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0.27%),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相关公告详见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为整合资源,加快公司在AR/VR领域的核心战略布局,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32,350.00万元人民币收购嘉兴卓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卓进”)、嘉兴创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创进”)、南京翎贲昭离雷风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翎贲昭离”)等共计14名交易对手方持有的广东埃科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埃科思”)合计95.60%股权。本次交易以广东埃科思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整体估值人民币34,070.00万元为定价基础,对应本次拟购买的广东埃科思95.6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2,570.92万元,经协商确定本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2,350.0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广东埃科思,以及嘉兴卓进、嘉兴创进、南京翎贲昭离三个交易对手方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2025年4月24日,广东埃科思变更股东事项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埃科思95.60%股权,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台州创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创进”)间接持有广东埃科思2.00%股权,广东埃科思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事宜详见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6日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600.00万元人民币继续收购嘉兴凤凰长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凤凰长进”)持有的广东埃科思2.40%股权,此次交易的定价参照双方前次广东埃科思股权交易的价格。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凤凰长进将不再持有广东埃科思的股权,公司直接持有广东埃科思98.00%股权,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台州创进间接持有广东埃科思2.00%股权。目前,本次股权转让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夏云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开始,至2025年9月12日下午16:00时结束。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一89811901 传真:0576一89811906
  3、会议联系人:韩莉、陶曳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7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58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732,555股后的总股本1,375,899,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7,589,966.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夏云、林敏、王震宇、刘风雷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调整后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发生了相应变化。为适应上述职责变化,公司决定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详见刊载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号)。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在公司滨海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678,613.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7,907,377.93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32,400,265.26元,减去报告期内已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275,079,933.2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45,227,709.99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未分配利润充足,在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0,632,22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4,732,555股后的总股本1,375,899,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7,589,966.60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持续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6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发生了相应变化。为适应上述职责变化,公司决定对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1、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内部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1、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薪酬结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以结构工资为基础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效益奖励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的基数关系是7:3。
  (1)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年薪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
  (2)绩效薪酬:是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发放的一种激励性薪酬,结合其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实施的奖励,年终兑现。
  (3)效益奖励:是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其个人岗位价值和综合考评,年终兑现。
  2、薪酬标准及发放
  (1)基本薪酬
  薪酬标准税前70%,具体如下:
  ■
  (2)绩效薪酬
  ①薪酬标准税前30%作为绩效薪酬的基数。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指标和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设定年度考核指标。重大安全事故为一票否决项,详见下表:
  ■
  注:个体关键指标、考核标准及权重具体根据《公司2025年度核心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实施。
  ②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基数×绩效系数,具体根据《公司P序列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实施。
  (3)效益奖励
  ①每年效益奖励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长为基数,本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年每增长1%按公司高层(指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标准总额的3%为基数提取效益奖金,公司高层的总奖金包最高不超过当年税前薪酬标准总额的100%。
  ②本年度净利润同比上年没有增长的,不能提取效益奖金。
  ③提取的效益奖金根据《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实施,结合个人的年度绩效系数和岗位系数发放。岗位系数如下表:
  ■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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