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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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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因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及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432.6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中介机构费用金额为790.14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820.00万元调整为3,887.31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迪爱斯”)的募投项目支付款项中包括相关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人员薪酬需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相关人员薪酬,会出现子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子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造成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流程
  为提升子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提高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事部门提前报备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2、研发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工时安排,每月向人事部门提交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工时统计表;
  3、人事部门根据员工每月的出勤情况统计人员薪酬,按照子公司工资支付流程由子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统一支付;
  4、财务部门每月根据人事部门统计的员工薪酬发放明细、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工时统计及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计算各募投项目投入费用,并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于次月或在适当的时候按工时比例承担的研发人员费用及其他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费用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子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
  5、子公司财务部做好等额置换的明细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或一般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等;
  6、子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按月汇总通知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对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与问询。
  公司此前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人员薪酬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追溯履行相关程序并一次性等额置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因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因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确有困难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续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十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祥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祥平先生、朱德民先生、胡泊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邱祥平先生、胡泊先生、朱德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十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詹丛红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吕迪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从业人员总数6,000名左右,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名。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2024年度为29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3.8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9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5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鲁朝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小娴,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帅,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2025年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按照控制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与其协商2025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 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2:30--- 4:3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027-67840308
  传 真:027-67840308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二)会期半天,股东出席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8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金额人民币12,800万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5-012)。该议案于2025年5月22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现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调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拟调整与关联方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唐通信”)、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星空”)、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烽火国际”)日常经营发生业务往来的交易,共计增加向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本次调整前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12,800万元,调整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人民币28,300万元,本次拟调增人民币15,500万元。
  公司拟调增2025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计划和目标实施的需要,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涉及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①上述调整后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为2025年原预计发生金额与本次调增预计额度之和;
  ②2025年度调整后预计总额人民币28,300万元以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发生的需要,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内部调剂使用(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之间的调剂);
  ③2025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并非审计数据。
  2、本次调整完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电信一所
  公司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祥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2日
  住所:上海市平江路4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汽车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电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兴唐通信
  公司名称: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知恒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
  经营范围:制造商用密码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数据通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持股比例为100%。
  3、烽火星空
  公司名称: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华蓉
  注册资本:53,972.3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日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烽火国际
  公司名称: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晖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0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
  经营范围: 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系统集成及产品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3.3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5.63%的股份,通过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电信一所间接持有本公司的29.61%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45.24%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2024年12月,中国信科集团和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5.63%、17.20%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电信一所,由此,电信一所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45.24%,成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或间接控制公司,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在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且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原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拟增加与电信一所、兴唐通信、烽火星空、烽火国际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采购商品、接受服务,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本次增加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5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各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市场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长江通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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