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6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全称由“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自2025年2月14日起由“莱茵体育”变更为“天府文旅”,证券代码“000558”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等变更前后的对比情况如下:
  ■
  (二)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
  1、2025年3月,公司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协议书》、与巴中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与凉山州四川五彩云霞影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影旅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绵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2025年4月3日,公司分别与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签署《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签署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4、2025年5月28日,基于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以影视为牵引,加深影视及文旅产业领域合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光影天府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以上系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多方合作推动公司深耕影视业务,延伸影视制作产业链,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一是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协同挖掘市场潜力,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实现城市IP与影视IP的有机联动,打造影视文旅地标。二是深耕影视制片服务,拟进一步完善影视制作业务中专业化勘景、服化道支持体系,以及为剧组提供吃住行服务等业务,同时建立拍景资源库,为影视剧组提供多方位的制片服务,聚焦市场头部影视项目,通过全方位融入影视制作流程,构建西部地区一流的一站式影视拍摄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影旅联动,整合文旅运营经验、旅游场景资源、覆盖全川的服务业务网络,打造、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线路,锁定优质文旅资源和场景,布局影视拍摄基地运营、影视研学、影视培训、IP孵化等业务,不断拓展影视业务发展空间,促进影旅业务融合发展。
  (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事项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天府文旅现有业务2019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天府文旅。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80001号),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29,472.16元,2019年未触发莱茵达集团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19,970.83元。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天府文旅2020年度已实际发生亏损,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成都体投集团收到的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向上市公司支付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50,203,979.58元,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应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莱茵达集团在规定时效内未履行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确认的支付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成都体投集团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02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转入的执行款人民币26,523,667.50元(其中含莱茵达集团应付成都体投集团的评估费及利息合计55,393.18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4,163,271.02元(含业绩补偿款本金及延期支付利息),莱茵达集团已履行完毕国际贸仲《裁决书》(〔2023〕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745号)的支付义务。同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3)浙0106执2589号),通知关于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商事仲裁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事项
  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体育发展”)与丽水市体育局(现为: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签署《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为进一步补充明确PPP项目合同中12.2.2条的相关约定,助力PPP项目的正常运行,完善双方长期合作机制,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签订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丽水体育发展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场馆公司”)全面承继其在PPP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2025年6月16日,丽水场馆公司与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原丽水市体育局)签署了《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项目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PPP项目的正常运行,完善双方长期合作机制,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57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覃聚微、郦琦、丁士威及独立董事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因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未能现场主持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吴晓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4年各项经营管理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晓龙作为被考核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及按绩取酬的原则,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晓龙系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58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其中监事徐劭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6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的通知,获悉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中国结算深业〔2025〕8号),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已办理股票质押状态调整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莱茵达集团持有公司109,50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49%,其中109,500,000股股份已质押,其质权人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
  近日,质权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对莱茵达集团所持38,670,000股股份(占莱茵达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35.30%,占公司总股本3.00%)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业务,将证券质押登记“可售标示”状态从“否” 调整为“是”。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状态调整结果;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