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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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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进口信用证与押汇、开立国内信用证与押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电子与纸质)、开立担保函、进口汇出款融资与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风险参与、衍生产品业务、快易付买方保理额度(公开型有追索权)、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与电子银承)贴现(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等授信业务(其中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信用证、担保函业务由公司提供10%保证金)。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雪人压缩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雪人压缩机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5.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4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制度的修订与废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六)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现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修订。
  6.1《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2《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00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9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康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8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1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2号)文核准,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人集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8,529,4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6.80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69,999,994.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6,842,798.6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63,157,196.18元。截至2021年12月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1]00084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4,772,165.8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385,030.38元。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金额为148,527,181.08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1,244,984.72元,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5,0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25,802,717.77元,其中:募投项目余额8,385,030.38元,存款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银行手续费等合计17,417,687.39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和使用办法》”),该《管理和使用办法》经本公司2021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2月6日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福建雪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雪人氢能”)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公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相关银行机构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2025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理财收益、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5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情况,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现变更为公司现有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地块中的空余土地。鉴于此,公司将实施主体由雪人氢能变更为雪人集团。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
  单位:元
  ■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临空经济区(湖南片区)”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项目实施方式亦相应发生变更,由原先计划购置土地转为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扩建。这一变更使得原定的土地购置费用以及土建建设费用得以节约。同时,公司近几年持续在氢燃料电池系统装备制造进行产业链纵向延伸,着重于氢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相关装备的研发工作。基于此,公司未来将在氢能相关技术研发方面增加投入。因此,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进行重新分配,将“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入金额调减,调减部分转入“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
  上述募集资金变更的相关内容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及2025年1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具体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
  2025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注: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募投项目发生置换的情况。但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变更情况,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之“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人压缩机”)业务发展及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雪人压缩机拟向兴业银行福州长乐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公司为雪人压缩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雪人压缩机有限公司
  2、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洞江西路8号
  3、法定代表人:林汝捷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9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压缩机、膨胀机、制冷设备、空调设备、机电设备、透平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压缩机、制冷设备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截至2025年6月30日,银行贷款总额为2,989.6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438.09万元,雪人压缩机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雪人压缩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及期限如下:
  ■
  3、协议的其他内容由本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兴业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合同内容,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雪人压缩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为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雪人压缩机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雪人压缩机向兴业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实际发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95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61,57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并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4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8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兹定于2025年9月16日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披露的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文件。
  2.特别说明
  (1)提案1.00、2.00须逐项表决;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案1.00(含提案1.01-提案1.04)作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委托他人出席登记办法: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5年9月15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人:王青龙;
  6.联系电话:0591-28513121;
  7.传真:0591-28513121;
  8.电子邮箱:snowman@snowkey.com;
  9.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霞洲村洞江西路8号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50200);
  10.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11.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39”,投票简称为“雪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委托人或委托单位,请对本次提案进行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同一议案表决意见重复无效。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0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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