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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5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余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余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余猛先生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简历 余猛,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18年11月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18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3,000股。余猛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郑州金岭精煤提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7,038.6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优化公司煤炭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郑州金岭精煤提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精煤”,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拟投资7,038.6万元建设年产120万吨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四级子公司新建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金岭精煤投资7,038.6万元建设年产120万吨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金岭精煤提质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5MAEBREF46L 成立日期:2025年3月5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颍阳镇王堂村乡村公路东李沟北001号 法定代表人:袁少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矿物洗选加工;电镀加工;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机械设备销售;销售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三级子公司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能源”)持有其70%股权,袁少亭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金岭精煤于2025年3月5日成立,其控股股东豫金能源财务状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豫金能源资产总额为158,536.33万元,负债总额为15,757.89万元,净资产为142,778.44万元,净利润为5,457.01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4,899.19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豫金能源资产总额为156,090.88万元,负债总额为15,299.76万元,净资产为140,791.12万元,净利润为-2,674.80万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8,500.16万元。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金岭精煤提质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 项目金额:本项目估算总资金为7,038.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2,801.24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2,969.76万元,安装工程费用90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0万元。 所在位置:登封市颍阳镇王堂村原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矿内。 项目建设规模:拟建选煤厂的建设规模为1.20Mt/a。 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市场前景:经过洗选的产品煤可作为高炉喷吹煤,市场前景广阔,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2.06年收回全部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9.87%,税前117.49%。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9.87%,总投资收益率107.47%,年净利润5,673.34万元。 四、本次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岭精煤投资建设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可通过建设选煤厂稳定矿井开采时引起的原煤质量变化,保证和提高商品煤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本次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是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主要表现为煤炭产品销路不畅,产品价格低迷等,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目的。市场风险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市场供需实际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二是项目产品市场竞争力或者竞争对手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是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企业将持续关注行业竞争情况和市场需求变化,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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