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或”改为“或者”、“股票”改为“股份”、“种类”改为“类别”、条款编号、标点进行调整的,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代表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制定或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