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56 公司简称:宏和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其中《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统计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 至2025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于202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 12:30一13:3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梅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4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下午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毛嘉明 总经理:毛嘉明 独立董事:谢宜芳 财务负责人:黄郁佳 董事会秘书:邹新娥 证券事务代表:王安梅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4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邹新娥、王安梅 电话:021-38299688-6666 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许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许友先生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庞春云女士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庞春云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庞春云女士自2019年9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庞春云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庞春云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改选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庞春云女士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庞春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庞春云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刘许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补选刘许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刘许友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许友先生简历 刘许友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22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赫美光高科技纺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许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刘许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