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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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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25年6月9日印发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对新公司法施行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财务处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应当以本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不早于2024年度)个别财务会计报表为依据,以期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先依次冲减任意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特定行为净增加的资本公积金数额为限弥补亏损。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3,194,877.56元,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为22,677,057.39元,资本公积总额为297,395,730.48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6,381,692.98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14,037.50元。
  (1)母公司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2,677,057.39元,来源于公司以往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公司章程计提;
  (2)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6,381,692.98元,来源于公司2008年1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000万股、2014年1月非公开发行新股2013万股、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新股22,878,000股,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
  两项合计319,058,750.37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如实施完成,母公司的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至0元,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为1,014,037.50元,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4,136,127.19元。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度,在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按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导致母公司当年净利润为-322,479,266.76元。
  (二)自2020年开始,受宏观环境影响,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先后受到严重影响,石油需求大幅下降、国际油价断崖式下跌、倒逼石油生产环节再次进入紧缩,油服行业刚刚好转、趋于稳定的形势急转直下,公司传统业务工作量、结算价格均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连续出现亏损。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监事会)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的书面通知和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515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林军、简伟、周剑萍、吕占民、张敏,独立董事李晓龙、刘红现、黑永刚现场出席;董事靳其润因其他工作冲突、无法现场参加、委托董事周剑萍代为参会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军先生主持,公司现任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2025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了《关于完善钻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准确反映钻井业务的经营状况,进一步规范钻井业务的成本归集及收入、利润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规定,结合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未来发展公司可能承揽钻井业务的不同情形,对公司钻井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公司的钻井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
  (三)审议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9名,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如下: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向关联方融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靳其润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宝石路278号科研生产办公楼A座51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甘建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半年度报告》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8)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钻井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该议案进一步规范了钻井业务的成本归集,及收入、利润核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规定。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经审议,该议案可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5名,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监事三名,关联监事甘建萍、原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刊载于202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监事会)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设备设施更新及固定资产投资,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城投”)协商,拟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通过关联方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融担公司”)办理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晟融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委托贷款等方式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预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中小融担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孙公司,聚晟融租为克拉玛依城投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和中小融担公司、聚晟融租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本次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靳其润回避表决。议案有表决权董事六名,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36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克拉玛依市
  法定代表人:何长军
  注册资本:59,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城投的全资子公司)为唯一股东、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查询,中小融担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二
  名称: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36号(城投大厦508.512室)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克拉玛依市
  法定代表人:郑鸿雁
  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
  股东结构和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52%,克拉玛依聚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75%,克拉玛依三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73%;实际控制人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5日
  关联关系说明:详见“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查询,聚晟融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如获股东大会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经理办公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的实际需求逐笔审议确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无需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总经理与关联方签署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资金使用费的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控股股东协调通过关联方银行委托贷款、与聚晟融租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等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4,240.98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更新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在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资金出现缺口时,控股股东协调通过关联方银行委托贷款、与新疆聚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委托贷款等方式向公司(含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资金使用费的定价由双方参照当前市场价格水平、结合行业惯例和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林军、周剑萍、靳其润应当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城投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半年度监事会)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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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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