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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可在授权额度内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5,217,695.14元。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加上期内回购股份310,546,652.65元,上半年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75,764,347.79元,占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2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38]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招商轮船”) 2025年8月15日、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书面分别发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深圳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波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钟富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审阅会议材料,并形成明确意见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曲保智先生、副董事长陈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前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审议《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长冯波鸣先生、董事刘振华先生、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根据上述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5,217,695.14元。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号。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全部注销了回购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从8,143,806,353股减少至8,074,538,502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份每股面值1元,公司股份总数的减少使得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69,267,851元,由8,143,806,353元减少至8,074,538,502元。 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8,074,538,502元,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号),以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5年修订版)。 六、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的议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共计6项制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重大投资经营决策制度(草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2025年修订版)。 七、关于购置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经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作为转让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购买关联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购入深圳太子湾招商积余大厦整栋作为自用办公物业。董事长冯波鸣先生、董事刘振华先生、余志良先生、曲保智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进行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 经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后,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购置境内自用办公物业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 八、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招商轮船“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一年度进展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招商轮船“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一年度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号。 九、关于长期租入散货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以光船租赁形式向国银金租租入4艘21万吨级New castle max散货船。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签署散货船长期货运协议(COA)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明华签署散货船长期包运协议(COA)。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40]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1,659,349.0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074,538,5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5,217,695.14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26.60%。本报告期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全部注销,涉及金额310,546,652.65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875,764,347.79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22%。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年度股东大会对中期分红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开展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半年度,结合累积未分配利润与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进行分红,以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上市股东净利润的40%(合并报表口径)。 2025年8月21日上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上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议案的授权。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是践行公司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的具体体现。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境外利润汇回的税务影响、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根据公司资金安排尽快实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39]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湘一先生、监事吴月华先生、职工监事庄婕女士审议了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和财务状况; (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时,未发现参与2025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审议《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报告反映了招商局集团财务公司真实风险状况,议案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是践行公司发布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的具体体现。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回购公司A股股份69,267,851股并全部注销。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减少69,267,851元,由8,143,806,353元减少为8,074,538,502元。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购置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系根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交易标的评估值确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42]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与关联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购买招商蛇口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湾置业”)100%的股权的方式购入招商积余大厦整栋作为自用办公物业,股权转让价7.155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太子湾置业净债务约2亿元人民币; ●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未经股东会审批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本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招商蛇口持有的太子湾置业100%股权,从而获得招商积余大厦整栋的所有权作为自用办公物业。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出具的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3-0115号)中载明的交易标的评估值协商确定。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交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71,551.80万元。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并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标的交易价款定为71,551.80万元,交易各方经协商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招商蛇口同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蛇口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够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商蛇口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其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 (三)主营业务情况 招商蛇口以开发业务、资产运营、物业服务三大核心业务为支柱,开发业务主营以住宅为主的可售型商品房的开发与销售,此外还包括代建业务;资产运营业务包括集中商业、产业办公、公寓酒店等持有物业运营与资产管理以及会展和邮轮业务;物业服务业务包括基础物业管理、平台增值服务及专业增值服务等。 (四)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招商蛇口资产总额8,603.09亿元,所有者权益1,110.07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 1,789.48 亿元,归母净利润40.39 亿元。 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 招商蛇口与本公司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向关联方购买所持太子湾置业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太子湾置业基本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概况 ■ 2、权属状况说明 截至本次交易前,太子湾置业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太子湾置业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太子湾置业不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交易外,太子湾置业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情形。 3、主营业务情况 太子湾商储置业拥有一处核心不动产,不动产名为“招商积余大厦”,不动产所在地址为南山区太子湾大道与蛇口港站前路交汇处东南侧太子湾海纳仓。不动产单元号:440305007003GB50011F00010001,宗地号:K202-0022,宗地面积:6,213.46平方米,可使用年限50年,使用期限从2016年8月8日至2066年8月7日止。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33,120.26平方米(含规定建筑面积31,823.18平方米、地上核增25.22平方米和地下核增1,271.86平方米)。太子湾商储置业的主要业务为持有招商积余大厦全部产权,并对招商积余大厦进行租赁运营。 4、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太子湾置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报表,公司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本部分财务情况如无特殊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太子湾商储置业资产总额为3.39亿元,负债总额为2.04亿元,应收款项总额为77.30万元,净资产为1.35亿元;2025年1-6月,太子湾商储置业营业收入为0.1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2.0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1、定价情况及依据 交易双方共同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5)第3-0115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太子湾置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71,551.80万元,评估值较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57,950.11万元,增值率426.05%。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即该项物业(积余大厦)评估增值57,950.11万元。 公司认为,此次购入办公物业是为了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更关注物业的适用性。收益法着重于对未来价值判断,基于对未来假设较多,公司认为使用资产基础法更适用于公司本次评估的目的。据此,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为71,551.80万元。 评估标的核心资产招商积余大厦所在片区办公楼市场发育比较充分和成熟,租金收益和售价市场化程度较高,评估该物业的价值参照周边同级写字楼最近交易价格确定。 2、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评估结论 此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账面值65,593.78万元,评估值123,543.89万元,评估增值57,950.11万元,增值率88.35%; 负债总额账面值51,992.09万元,评估值51,992.09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所有者权益账面值13,601.69万元,评估值71,551.80万元,评估增值57,950.11万元,增值率426.0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被评估单位: 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招商积余大厦办公用房的价值不含增值税总价890,296,897.25 元。招商积余大厦证载建筑面积33,120.26 m2,办公用房未包含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无法办理产权及买卖,但其可进行出租或经营收益,地下停车场评估价值为27,144,282元。故本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总值为招商积余大厦办公用房价值与地下停车场收益价值合计数:890,296,897.25+27,144,282=917,441,179.25元。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对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6,681.14万元,评估值较账面所有者权益评估增值43,079.45万元,增值率316.72%。 (三)对评估结果选取的说明 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额为14,870.66万元,差异率为20.78%,差异的主要原因: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客观存在的资产和负债为基础,采用适当的方法逐一进行评估后得出的评估结果,反映的是对资产的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收益法是在分析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竞争实力、盈利能力、未来发展潜力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将其未来预期收益折现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权益价值。但收益法在运用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公司历史财务资料及结合公司长远规划进行分析、判断、预测,存在着较多的假设前提,在现阶段政府持续加强行业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经营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房地产政策变动、金融利率政策等变动风险较大,结合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本次评估目的,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地反映本次评估目的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1,551.80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柒亿壹仟伍佰伍拾壹万捌仟元整。 上述评估报告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手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太子湾商储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收购甲方全资子公司太子湾商储置业100%股权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1、交易方式 甲方向乙方转让太子湾商储置业100%股权及随附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2、股权转让价款及交易步骤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1,551.80万元整(人民币柒亿壹仟伍佰伍拾壹万捌仟元整),以现金形式,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格的40%,即28,620.72万元(人民币贰亿捌仟陆佰贰拾万柒仟贰佰元整),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且太子湾置业根据协议完成其有关合同的解除/变更、结算及支付工作后支付;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格的50%,即35,775.9万元(人民币叁亿伍仟柒佰柒拾伍万玖仟元整),在签署交割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格的10%,即7,155.18万元(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在签署交割确认书后4个月内支付。 3、股权过户 招商轮船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双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股权过户程序。 4、交割安排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双方根据约定完成太子湾商储置业相关文件及资料的交接,并签署书面交割确认书。 5、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内,招商蛇口确保对太子湾商储置业尽善良管理义务,合理、谨慎地运营、管理公司及开展业务,积极履行与有关的协议和法律要求,过渡期内太子湾商储置业所产生的盈利归属于招商轮船,亏损由招商蛇口承担。 6、生效安排 经各方依法履行上述目标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合法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招商蛇口部分下属子公司租赁招商积余大厦部分楼层用于办公的现有租约将阶段性保留,招商轮船有权在口头沟通并提前书面通知后,要求招商蛇口下属企业最多一次楼内搬迁或提前退租,招商蛇口下属企业原则上应予以配合。招商蛇口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为招商积余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六、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金额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一般市场惯例。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境内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2023年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深员工229人,目前已增加至350人。随着业务持续发展,且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预计未来在深办公人员接近500人。当前在深企业办公场所以租赁为主且较为分散,存在办公环境局限、员工交流不便等问题。因此,拟购买自有办公楼安排集中办公,通过集约化管理实现降本增效,并加强公司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员工认同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优秀人才。 此次购置的自用办公物业与公司需求较为匹配,地理位置、配套设施较好,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业务发展的需要。 上述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上述交易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招商蛇口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董事长冯波鸣先生、副董事长刘振华先生、董事余志良先生、董事曲保智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此项收购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向关联方收购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发展实际需求,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交易价格系根据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载明的交易标的的评估值确定,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此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境内自用办公物业的关联交易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程序;交易本身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系根据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交易标的的评估值确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股东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系2025年7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涉及金额18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请见公司2025年7月12日发布的《招商轮船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号。 十、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招商轮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招商轮船第七届第十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43]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南油联合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cmh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也为了增进投资者对招商局集团旗下航运板块的了解,本公司拟联合招商局集团旗下航运板块另一上市公司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601975.SH 简称“招商南油”)于2025年9月4日15:00-16:00举行“招商轮船、招商南油2025年半年度联合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坦诚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4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招商轮船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永新先生,独立董事邓黄君先生,财务总监娄东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孔康先生及相关人员将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4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搜索“招商轮船、招商南油2025年半年度联合业绩说明会”,在线参与本次联合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至9月3日(星期三)12: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cmhk.com进行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招商轮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361872 邮箱:ir@cmh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44]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第一年度 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年8月29日,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经董事会研究批准,本公司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公告》(2024[053])。现将第一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持续和稳步提高经营质量,彰显发展韧性和成长性 作为招商局旗下专业从事海上运输的航运企业,公司以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航运企业”为目标。公司目前拥有世界第一的超级油轮(VLCC)和超大型矿砂船(VLOC)船队,国际领先的液化天然气(LNG)船队和国内唯一的江海洋直达、内外贸一体化的汽车滚装船队。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和航运行业发展趋势、加速推进数字化供应链转型,数字化水平和全链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稳定和持续稳步提高,船队质量和规模稳步提高,经营和业绩韧性进一步彰显。公司业绩在市场周期波动中保持稳健,切实彰显了发展韧性。 2024年至2025年,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自2024年起,公司新接收 3 艘阿芙拉型油轮,已投入开发中南美洲新兴市场中;同时,下单了 5 艘阿芙拉型油轮、5 艘 VLCC、10 艘散货船、6+6 艘 LNG 船,不断优化船队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 同时,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成立了云链数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希望凭借创新的技术与理念,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专注航运贸易数智化升级,为航运贸易行业数智化注入动力,以提升新质生产力为锚点,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研发投入,累计获 7 项专利,43 项软件著作权。 2024 年公司实现营收 257.99 亿元,归母净利润 51.07 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受益于集装箱区域市场的单季营收 65.03 亿元,归母净利润 17.38 亿元,创近三年单季新高。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共享成果。近五年来,公司整体利润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每股派息金额和分红总额也逐年递增。2024年度,招商轮船每10股合计派发2.56元的股息,分红总额达20.79亿元,分红比例进一步提升至40.70%。2024年开始,公司提高分红频次,首次开展中期分红。2021年至2024年,招商轮船累计派发现金红利64.53亿元人民币。2025年,公司拟继续开展中期分红,保持分红频次。不断提升的分红比例和分红频次,正是招商轮船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的体现。分红策略不仅彰显了公司对股东利益的尊重与保护,也反映了公司稳健的经营策略、优秀的经营质量和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同时,公司开展回购股份工作。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43亿元(含),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5月2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6,926.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5%,回购的最高价格为7.05元/股,最低价格为5.74元/股,回购均价为6.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4,297.66万元。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具体请见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4])。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持股体验,除了加强现金回报,还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沟通,增强透明度,力争取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价值的认同。公司连续两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现场参加招商局集团沪市上市公司联合路演活动。公司也保持召开季度业绩说明会,畅通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渠道。同时,公司持续加强与各类投资者沟通,增加信息透明度,力争取得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价值的认同。公司在做好和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增进投资人对航运市场供需格局、发展趋势等了解。除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传统方式外,还充分利用上交所 E 互动等在线问答、邮件反馈、社交媒体互动,耐心回复投资者电话垂询,积极回应投资者的关切和疑问。 三、推进绿色船舶技术,深化智慧航运建设 公司致力于推进绿色船舶技术,积极响应全球绿色航运的号召。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采用环保材料和清洁能源技术,打造高效低耗、低碳减排的船舶。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船效。公司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智慧航运为支撑,积极构建绿色、智能、高效的航运体系。公司的“船奇碳智”项目,全面覆盖碳的全链条管理和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国内外首个此类项目,实现碳资产数字化监察与管理,为全面掌握航运碳排放变动状态,制定减排措施,规划运营船队更新等提供决策支持。“丝路云链”平台以区块链技术重构传统提单流程,聚焦航运贸易核心单据,实施电子提单、电子换单,实现航运贸易领域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入选国家交通强国试点任务,通过了国际保赔协会集团的权威认证,构建面向产业链多方的数字化协同平台,助力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 在新能源技术应用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全球首艘双翼动力风帆超大型油轮 “新伊敦” 轮,首次尝试甲醇双燃料新型 VLCC 船型的研发与建造,订造首艘甲醇双燃料新 VLCC 船舶 ,引领行业技术变革。 在环保投入方面,2024 年投入 3.29 亿元。依托能耗大数据平台,优化航速与航线,推动船舶周转量增长 4.8% 的同时,单位能耗与碳排放实现 “双降”。船舶单耗连续三年下降至 2.18 千克标煤 / 千吨海里,千吨海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比降低 2.53% 至 4.75 千克,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 四、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并落地实施。独立董事在审计、薪酬等关键委员会中占比超 60%,决策多元性与专业性显著增强,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在制度修订方面,根据新《公司法》,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指引更新需求,公司开展了《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4项制度的修订工作。 五、强化 “关键少数” 责任,制定多维度考核机制 在薪酬与业绩挂钩方面,深化“与市场接轨、与行业相符、与地域相适、与业绩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公司年度考核、战略考核及高管任期考核等机制,高管薪酬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内部追责机制方面,建立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并配套后评价管理办法,对董监高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其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72 证券简称:招商轮船 公告编号:2025[04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8 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最新修订并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共计回购股份69,267,851股。公司股份总数从8,143,806,353股变更为8,074,538,50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体现了上述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变化。 2、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承接监事会的部分职责,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其他主要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公司代码:601872 公司简称: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份有限公司 (下转B3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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