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对相关情况的了解,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公司累计和2025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实际发生对外担保16,447.46万元。除此外,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5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0 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3条所列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事会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5-4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939,907,846.0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68,628,105.30元。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8,396,193.84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结果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174,869,36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874,409股后的1,168,994,95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368,233,409.56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68,233,409.56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4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111,600股新股。2021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68,111,6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8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01,308.79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70.4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138.33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1年2月5日到位,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5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置换及使用募集资金净额418,254.2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净额406,659.71万元,2025年半年度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净额11,594.51万元);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末余额为96,061.2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061.28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万元)。相关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F=A+B+C-D-E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1年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该等事项,均明确: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第2项产品将于2025年8月28日到期,本金与收益将在到期后全额存入募集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96,061.2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6,061.28万元,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全部达产日期由2024年6月底延期至2026年12月。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4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1、全文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或“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除公司经营范围所涉及的“或”之外,全文统一将“或”调整为“或者”。条款中仅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其他仅涉及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 ■ ■ ■ ■ ■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43 (下转B349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