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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说明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蔡卫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蔡卫华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蔡卫华先生的离任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蔡卫华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在9月15日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的独立董事。 蔡卫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蔡卫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正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蔡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正睿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正睿先生简历 王正睿,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及会计学双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09年12月至2012年6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2年12月至2017年5月,历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9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董事、执行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医疗健康行业部副行政负责人。 截至目前,王正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等级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9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正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蔡卫华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基于前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4)。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制定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行动方案的践行情况。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28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有保本预定的投资产品等)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前述事项,并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取消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4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 H 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等持股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ir@vishee.com),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9月12日18: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明材料。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9:00-18: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H栋一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奕虹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5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86,66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7.58元,共募集资金1,154,716,955.86元,扣除应付发行费用91,729,995.1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2,986,960.68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为596,126,960.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0)0007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1,077,236,580.16元,剩余应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249,619.48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986,960.68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70,962,829.6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030,454,092.34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76,445,512.8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8,469,643.83元。 2025年半年度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7月15日会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南京龙蟠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南京银行南京金融城支行专项账户(账号:0162230000002088)予以销户,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相关手续费支出后金额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南京伟思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思研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伟思研创将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7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注1:因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支行10106501040017972账户于2023年6月25日开户; 注2: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开设的理财专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最终实际划转的金额为100,018,339.34元。 1、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累计投入超募资金大于超募资金金额的部分为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831.90万元,投入进度已超过100%。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营销服务及品牌建设储备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银行账号:125904247710802)进行注销,最终实际划转时点账户结余金额为人民币3,613.33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2、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244.54万元,投入进度已达102.63%。鉴于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项目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32.69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同时存放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决定继续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待“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完成结项后,公司将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有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变更“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及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利用自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购置用于自动组装调试、软件装机、监视测量与检验测试相关的设备,以及办公及其他辅助设备,购置自动化组装调试所需配套软件,提升公司产品自主组装和快速供给能力,满足公司主营业务不断增长对产品供应能力的要求。截至2022年5月31日,本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剩余募集资金为7,486.0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结合“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公司原计划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终止,但经过公司再次讨论后,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认为“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项目能够涵盖“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建设内容,项目具有延续性,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经过公司内部讨论并再次履行决策程序,对“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一“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包括募集资金7,486.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2,189万元向伟思研创进行增资以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伟思医疗,实施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实施方式为利用自有场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9月。基于2024年底,公司总部计划将整体由目前办公地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搬迁至“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为提高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和延续性,加快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和延期。 1、实施主体:增加“伟思研创”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伟思研创作为实施主体。 2、实施地点:增加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一一“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在“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中实施开展。 3、实施方式: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购地新建”,后续上述两项目中场地类投资费用将主要以“购地新建”方式实施。 4、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基于目前在建的“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9月延期至2024年12月。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实施地点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东临宁丹路,西临京沪高铁)一“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已完成全部基建工程建设,但目前的内部环境与配套设施,尚未达到可以入驻办公的标准,仍需进一步开展内部装修与办公环境建设,故公司原先办公总部整体搬迁计划相应延期至2025年12月。 基于上述“伟思医疗总部研发经济园”整体开发进度与公司总部办公搬迁计划延期,以及公司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变更前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变更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康复设备组装调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由7,486万调整为7,977.78万元(其中差额491.78万元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至董事会决议日产生的利息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至9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vishe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上午11:00-12:00举行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志愚先生,副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董事会秘书童奕虹女士,独立董事吴家璐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至9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vishe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以及目录页码相应予以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对照情况请见附件(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附件所示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 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上述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和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下转B3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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