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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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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8 元(含税),拟派发金额为85,117,776.25元(含税)。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2,754,12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2025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85,117,776.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14%。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通过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半年度暨现金分红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杜振新先生、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独立董事王唯佳女士及证券部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至9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xyy@ciseny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孙 伟
  电话:0537-2989906
  邮箱:cxyy@ciseny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司组织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明确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等内容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强化股东权利,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并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
  (3)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因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原《公司章程》的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5)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作相应文字性修订,例如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等。
  (6)因删减、新增或合并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包括引用的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公司经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通过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新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
  上述表格中序号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制定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所在行业发展状况,对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出具了评估报告,并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解除职务之前,公司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周二)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相关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EM系统、公司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恩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方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及监事的议案》之日起解除职务。在解除职务之前,公司监事仍将依法继续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授权的要求,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473,079,131.8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8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117,776.25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经审计)的比例为37.1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的授权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2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保障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多种措施改善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投资价值。
  自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披露实施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工作,在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4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5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强化经营发展质量
  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涵盖大容量注射剂(包括非PVC软袋、塑瓶、直立袋、玻瓶)、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等5大剂型,主要产品涵盖大输液-玻瓶、大输液-非PVC软包、大输液-塑瓶、小容量注射剂、口服固体制剂、冻干粉针剂、滴剂、膏剂、冲洗剂等。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8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77%;2024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7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7%;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8%;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3%;基本每股收益为1.12元。
  2025年度,公司继续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同心同行、共创共赢,以对标学习为抓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司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数字化建设升级,以管理提升推动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二、重视研发投入,以科技推动发展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各项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攻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2024年度,年度研发总投入3.43亿元,在研项目100余项,产品方向围绕复杂注射剂、缓控释口服固体制剂、眼用制剂、外用制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剂国际化、临床重大需求新药等, 旨在临床营养、肿瘤、麻醉、精神、心血管、眼科、皮肤科等治疗领域构建优势互补的产品组合,为满足临床的重大需求提供更多选择。同时,紧紧围绕临床重大需求与临床治疗价值,针对尚未有良好治疗手段的疾病,如实体瘤、耐药性感染、自身免疫性、脱发疾病等作为公司创新药立项的重点方向。年度内,抗耐药结核菌1类新药已进入III期临床研究中,双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抗流感病毒1类新药完成II期临床研究,治疗自身免疫炎症与抗真菌1类新药均已完成I期临床总结报告并启动II期临床研究,三靶点抗肿瘤1类新药在II期临床研究中,急性胰腺炎1类新药在I期临床研究中,同时急性胰腺炎项目启动兽药研发。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实施降本增效措施,以应对国家集中采购以及全球经济下行带来的市场影响,并在保障公司运营持续的前提下,继续扩大研发投入,围绕科技人才与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构建 “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的流程化人才管理体系和绩效激励制度,吸纳培养一批专业从事新药研发、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的新药研发人才,以完善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优质化实现、工艺的改进创新、产品的性能检测等创新能力,从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并打造一支以市场为驱动、以客户为中心、技术专业性更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三、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2024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交流,致力于搭建透明、高效的沟通桥梁。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及接待投资者来电沟通等方式,详细解读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深入阐释公司战略布局与行业前景,切实回应投资者的核心关切。年度内,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进一步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同时,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121份公告,其中临时公告117份,定期报告4份, 附件及相关备案文件162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025年,公司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通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内部决策流程,增强公司运营透明度,让投资者能清晰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和战略规划,从而提升市场对公司的信任度。公司将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市值管理原则、责任部门及预警机制,维护公司市值稳定,提升股东回报能力。同时,公司持续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人员及时出席业绩说明会、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围绕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进展、财务情况等议题进行深入解读。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形式及时传递发展动态,使投资者精准把握公司价值脉络,夯实市场信任基础。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2024年度,公司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取得显著成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要求,规范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年度内未发生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减持股份,体现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公司组织“关键少数”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合规培训4次,按时完成年度目标,有效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持续优化激励机制和相关的薪酬制度,实现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的紧密挂钩。
  2025年,公司坚持规范运作理念,不断深化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相关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提升“关键少数”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股东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与执行;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持续优化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通过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股东回报,构建长效机制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同时,积极回馈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度,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22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605,908.38元。同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时公司总股本452,754,12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605,908.38元。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199,211,816.76元, 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15%。
  2025年,公司将综合公司发展与全体股东回报,兼顾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传递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信心。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确保全年分红比例不低于30%,稳定投资者预期。结合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2025年度中期(上半年度)分红及2025年年度(下半年度)分红预案。
  六、本次评估报告及方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方案结合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状况,认为可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的方案,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相关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已结项,且项目结算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11.6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结项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4,302.88万元(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累计投入及尚未支付尾款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100.01%。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10,303.37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节余,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拟进行结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三、“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 剩余尾款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5日,“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
  附:“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尾款剩余的原因
  1、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相关投资支出;公司缩短了系统调试运行时间,减少了试运行期间的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因此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在保证产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和市场变化,对募投项目设备采购进行优化,整体节约了采购成本。一方面,在保证设备功能和性能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部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了原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另一方面,公司基于实际生产情况,采取对部分生产线采购计划进行整合、以工艺流程改造替代等措施,降低了部分设备采购支出,使公司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3、由于施工期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存在一定的延迟,公司审计部门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合同约定进行了项目工程延迟费用的扣除,故节约了一部分募集资金。
  4、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剩余尾款的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将对上述项目的剩余尾款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账户前,账户情况如下:
  ■
  六、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已结项,截至2025年8月15日,剩余尾款为人民币8,729,584.74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最终以注销银行账户时的金额为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2025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 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2025 年9月12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公司)登记时间内以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5年9月16日 13:3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7-2989906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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