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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均已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23,294,598股变更为223,435,2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3,294,598元变更为人民币223,435,220元。 (2)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3)除上述股本变更及取消监事会事项外,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共计25项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和相关制度全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共7项需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99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5年3月31日,“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按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83.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3,528.42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433.24万元),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5,456.45万元①,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92.10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8,492.10万元,其中尚未赎回理财产品本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②。 ①:与2025-016公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83.77万元相差2,827.32万元为部分现金理财的持有期尚未届满,为实现公司收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该等资金于2025年7月10日转出专户。 ②:包括①尚未转出专户的2,827.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5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99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3年5月30日。 6、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4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5月7日。 8、2024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23,993股。 10、2024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59,983股。 12、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5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7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767,995股。 14、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离职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数量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8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78149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86,1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934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7,900股后的223,247,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 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价格调整规定,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10.28-0.3493438)/(1+0.199625)-0.25=8.0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2、回购数量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数量由2,500股调整为2,999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合计为24,081.9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23,435,220股减少为223,432,22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5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瑞达”)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99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由223,435,220股减少为223,432,221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 2、申报时间:2025年8月28日起45天内(9: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2555080 5、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 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和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事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至第7项、27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5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1、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提案2.00(除2.01、2.02外)、3.00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46 (下转B2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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