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非实质性修订。非实质性修订主要包括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数字大小写变化、标点的调整以及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等,不再作一一对比。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变更登记等相关后续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或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或制定后形成的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0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qRInbXOHI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8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8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向爱国,财务总监张丽娟,董事会秘书周逸君,保荐代表人凤伟俊,独立董事牛红彬(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8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qRInbXOHI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传真:027-87927299 邮箱:info@gdetec.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7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12.48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762.9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49.49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3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专用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606.98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七、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 月28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8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朱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朱震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朱震: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职高,高中学历。1992年12月至1996年12月,湖北省武警机动部队某支队服役;1996年12月至2006年5月,从事个体经营;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武汉广益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职员;2009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5年9月至2021年6月,历任武汉港迪电气传动技术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综合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41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九)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如下: ■ (二)提案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1.00和提案2.80已经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和说明 1、提案1.00、2.10和2.2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5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六)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 ”“反对 ”或“弃权 ”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股东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 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