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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2BOEY1至2025年3月25日将期满3年。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22BOEY1”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支付自2024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 2、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4]1330号文,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披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3日,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1.94%。 3、本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会议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信息详见相关公告。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2025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承诺为公司提供180,0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于2025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86,715,80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236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31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49,012,5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5、本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以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因工作变动原因,郭华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文化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5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02,643万元,其中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82,291万元,2025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7,896万元,转回122,030万元,转销195,065万元,因汇率变动影响-449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79,199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根据历史经验,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其他应收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款项 b.信用风险中等的款项 c.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3)应收票据分组情况如下: a. 银行承兑汇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本集团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4、合同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5,886万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72,07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943万元,影响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943万元。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3、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5年6月25日向股东以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的方式实施了本次权益分派。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029-0.05=4.979元/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529-0.05=5.479元/份。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97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479元/份,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7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479元/股。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价格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价格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4年1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3、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4、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3名调整为1,98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900,000股调整为596,229,700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名调整为793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250,000股调整为321,813,800股。 2、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6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份调整为5.33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29,300股。5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978,700股。 3、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2元/股调整为2.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3元/份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3元/份调整为5.62元/份。本激励计划中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7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9,492,300股;14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06,310股。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120,600股;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81,147股。 5、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份调整为5.05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份调整为5.559元/份。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349,564股。6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 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092,662股;8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55,117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7,77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451,172股;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1,645,226股;1,71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3,721,776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86,818,174股。 8、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4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059元/份调整为5.02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59元/份调整为5.529元/份。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3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4,965,213股。6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2,323,557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48,576股。8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激励对象未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8,311,912股。 10、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599,477股;10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653,362股。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36,312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D,根据激励计划,当期不可行权,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10,550股。9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1,027,649股。1,645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637,520股。 11、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029元/份调整为4.97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29元/份调整为5.479元/份。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条件均已成就,行权比例为33%,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行权的授予条件已达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数量: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46,622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 注:1、3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的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后续拟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46,454股; 2、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行权价格:5.479元/份。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6、行权期限: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046,622份。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7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9月8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 1、上述提案已经于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提案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9月12日、9月15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0965555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1日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公司将就202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未来发展及行业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 交流网址:全景路演(http://rs.p5w.net/)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首席运营官(COO)、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二、问题征集 为了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boe.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3人)。董事郭川先生、金春燕女士、张新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持续完善产业链投资布局,促进基金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公司拟向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创投”)增资3,250万元,再由京东方创投以1元/注册资本认缴出资3,250万元,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认缴出资1,750万元,双方共同设立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相关领域加大投资,进行前瞻性布局,通过“募、投、管、退”全周期资本运作,兼具支持公司主业发展与创造财务收益双重属性。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京东方、电控产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8,882,900股库存股,于2025年6月回购注销2,252,83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645,016,203股减少至37,413,880,46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7,645,016,203减少至37,413,880,464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推动上市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度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度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23项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建《董事离职管理办法》,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咨询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审计监察组织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制度》4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5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监事宋立功先生、魏双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徐阳平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8,882,900股库存股,于2025年6月回购注销2,252,83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645,016,203股减少至37,413,880,464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37,413,880,464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司法》,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制度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同时为推动公司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拟调整公司治理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5-06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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