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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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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嬿珺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上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1GW 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一期 8GW 高自动化组件项目”、“二期 20GW 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以下简称“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待支付尾款为存在部分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等尾款;
  [注2]结项后,除节余募集资金外,项目募集资金(包括结项以后所产生的利息)将继续投入该项目尾款支付使用。
  [注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已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
  [注4]表格中数值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N型TopCON技术成为行业主流及设备供应链体系整体降本的大背景下,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相比初期预算存在一定比例的下降,从而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对本次节余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持续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管理。后期公司将结合实际投资计划,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合规审议程序。
  除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外,公司仍将保留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尾款的支付。支付完成后,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公司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
  (二)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上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目前符合先进制造业企业条件,符合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相关子公司2025年1-6月累计可加计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合计2,610.03万元,全部计入公司2025半年度其他收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5半年度税前利润2,610.03万元(未经审计)。
  增值税加计抵减金额取决于未来期间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金额以税务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抵扣为准,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7日,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7,389,541.0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740,097.98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1,649,443.0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77,389,541.07元,减少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合并利润总额77,389,541.0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项目尾款将按照有关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后期公司将结合实际投资计划,对节余募集资金进行整体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合规审议程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整体资金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晶科能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同意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号),公司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77,000.00万元,已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2022年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14.8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2,285.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号)。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2,7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97,300.00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489.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6,810.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 号)。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55,100.3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2,317.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包含超募资金投入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915.86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33,156.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0,673.5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监管要求》和《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977,000.00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972,285.17万元差异4,714.83万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997,3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尚未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与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发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1月17日,公司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年5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4月21日和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8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5,721.03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1,633.63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符合当地政府对区域产业的土地长远规划,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研发需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了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将“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变更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实施主体由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由于前瞻性研发并用于量产的设备需要验证,以及前述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公司综合考虑目前募投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二季度。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截至期末未投入金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注 3:相关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上下游价格波动带来的各环节利润承压。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截至期末未投入金额主要为项目未支付的尾款等,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
  注 3:相关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为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链上下游价格波动带来的各环节利润承压。
  公司代码:688223 公司简称:晶科能源
  转债代码:118034 转债简称:晶能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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