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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贵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贵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宋贵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一、关于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贵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宋贵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贵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 ■ 二、提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永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选举。 石永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专业素质和从业经 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石永勇,男,1988年8月出生,江西鄱阳人,202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全日制会计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01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专员;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财务部主管、高级主管、经理,共享服务中心财务经理、财务BP;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财务部副部长、珠海通飞未来飞行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挂职担任航空工业集团预算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2019年8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55,600,640.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7,273,459.20元,扣除发行费用25,7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1,543,459.2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5,600,640.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145,942,819.20元。 截至2019年12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89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9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1,491,956.2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415,929.87元(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3,364,426.95元)。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4月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核发《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事宜,公司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聚鸣涌金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百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定增36号资管产品、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1,957,796.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17.0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09,999,999.76元,扣除发行费用37,773,584.90元(进项税额2,266,415.10元,合计40,04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72,226,414.86元(扣除进项税额2,266,415.10元后,余额1,869,959,999.76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11,957,796.00元,溢价部分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外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1,760,268,618.86元。 2021年6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17号、大华验字[2021]0003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424,510,799.7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9,138,267.0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1,443,449.6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0,621,716.91元)。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8月1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38号”文《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上海申创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金产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11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719,889.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89,392,962.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869,414.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50,523,547.96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93,719,88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756,803,658.96元。 2024年12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5号、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74,727,434.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5,095,863.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63,477.9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修订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情况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黔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6月25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观山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12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林城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22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转入一般账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424,510,799.76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项目2024年12月调整由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大公司”)负责在镇江、上海实施。今年以来,公司通过统筹所属企业的生产配套能力,满足了原定于上海实施部分的能力建设需求;同时为满足航空装备配套产品提质降本的发展需求,更好的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实施部分调整至贵阳,充分利用公司及所属企业现有土地资源,联合研究院所、高校共建先进航空锻铸技术创新能力。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负责重点研发设备及部分研发厂房的实施,并由重机宇航材料工程(贵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宇航”)利用空余地块建设研发配套厂房。由此,公司确定将原批复由安大公司负责实施,在镇江、上海建设的“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为镇江部分、贵阳部分,实施主体分别为安大公司、公司和重机宇航,本次调整不涉及镇江部分,“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变。 本次调整是对原项目建设目标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延展,可以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整体效益,促进公司研发能力蜕变,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提供重要支撑。 1、本次“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部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 2、本次“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多主体、多地点协同推进,可能涉及工厂建设投入、设备采购调整的现实情况,在“特种材料等温锻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原上海部分总体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建设地调整至贵阳,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由公司及重机宇航实施,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8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等温锻项目部分调整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附件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附件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 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7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上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木头村机场路16号。 5、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一2025年9月1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冉兴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中航重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拟受让中航一期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经有关国有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受让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吉精铸公司6.94%股权。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方董事褚林塘、张育松、徐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战略投资与ESG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航重机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5年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战略投资与ESG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永勇同志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航重机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6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业务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综合能力,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一期”)持有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精铸”)6.94%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吉精铸31.72%的股权,中航一期不再持有安吉精铸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过去12个月,中航重机曾受让关联方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吉精铸股权一次,交易价格为12,987.25万元。 ●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管单位审批同意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发挥业务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综合能力,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一期”)持有的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精铸”)6.94%股权,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吉精铸31.72%的股权,中航一期不再持有安吉精铸股权。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航重机拟受让中航一期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管单位审批同意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后方可实施。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拟受让中航一期所持安吉精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中航一期持有安吉精铸6.94%的股权,关联董事张育松、褚林塘、徐洁回避表决。本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吉精铸31.72%的股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管单位审批同意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后方可实施。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结合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预计不会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关联方) ■ 中航一期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航重机同属于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中航一期与上市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四)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 中航一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航一期持有的安吉精铸6.94%的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为股东之间的交易,其他股东无优先受让权。 安吉精铸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单位:万元 ■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3年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除因本次交易而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外,最近12个月内标的公司没有发生其他评估、增资、减资和改制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目前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公司后续签署相关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统筹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目前,中航重机仅持有安吉精铸24.78%的股权,持股比例较少。通过本次受让,中航重机将进一步增加安吉精铸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增强中航重机铸造主业能力,聚焦锻铸主业,完善产业布局,协同创新发展,推动中航重机成为“锻铸行业的引领者、主机发展的服务者、航空工业通用基础结构的主力军”,进一步强化产业链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本次受让股权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产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管单位审批同意并履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00765 公司简称:中航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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