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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定00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4,35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总经理): (张栋)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20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934,750,61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4,358,640后的股本,即1,890,391,971股作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283,558,795.6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2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934,750,61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4,358,640后的股本,即1,890,391,971股作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283,558,795.6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2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048,091.04元,母公司净利润192,362,664.88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236,266.49元,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438,438,884.8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39,342,694.05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39,342,694.05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934,750,61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4,358,640后的股本,即1,890,391,971股作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本次拟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283,558,795.6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次。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2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和工作安排,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登记材料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4、登记方式 书面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ztgame.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5年9月9日18: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ir@ztgame.com并电话确认。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人:王虹人 电子邮箱:ir@ztgame.com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传真号码:021-33979899 信函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巨人网络二期办公楼(邮编:201613)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8 2.投票简称:巨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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