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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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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制定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10,798股后的241,546,3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78,342.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条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
  股东信息:浦益龙持股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7,843.21万,净资产1,614.00万;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581.20万;净利润-1,044.98万(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能力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御源实业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不动产号为:苏(2019)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168083号。本次交易类别为租入资产,具体如下:
  ■
  (二)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标的位置: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
  标的面积:5,643.52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权属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御源实业在本次租赁标的房屋产权设定了抵押,其保证该抵押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对此标的的正常租赁使用,除上述情形外,租赁标的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参照江苏铭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估价报告编号:铭诚评报[2025](锡)(房)字第1192号),再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
  3、租赁面积:5,643.52平方米
  4、租赁期限: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
  5、租赁期限:自甲方将房屋实际交付乙方且乙方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交付时,双方应办理交付手续。
  6、甲方保证:在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之日,租赁房屋现有的租赁关系将全部解除(如适用),无任何实际经营行为,不存在其它第三方对租赁标的的占用,乙方对租赁物享有独家的、排他的租赁权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鉴于本次租赁物业存在抵押,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如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本合同自甲方收到抵押权人通知之日起解除,但乙方自行装修的部分不属于抵押物,甲方应补偿乙方因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装修等费用)。
  8、租金:房屋租金 1.06 元/㎡/日(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租赁期间年租金含税金额为:218.35万元 (大写:贰佰壹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大写:玖佰捌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
  9、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特别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物业服务费已计算在房屋租金中,乙方无需再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10、付款方式:半年付,第一次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免租期到期前10日内支付,之后的租金在每期租金到期且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完毕。
  11、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付租赁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13、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 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均正常经营,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协议中已就协议双方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与交易关联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对员工的需求也日益增多,近三年在职员工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6.70%。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在职员工772人,其中外地户籍员工520人,占在职员工总人数的67.36%。
  鉴于目前的员工宿舍已无法满足企业当前及未来的用人需求,本次拟租赁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的地段位于公司新、老厂区之间,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两地生产给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带来的不便;另一方面也可以妥善处理公司员工日益增加所带来的住宿需要,为将公司打造成为国际一流高温合金研发制造基地奠定人才基础。
  本次关联租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票3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6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斌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可以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七)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八)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情况,本次交易价格参照第三方出具的《房地产租金咨询报告》,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 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浦益龙、虞建芬、浦迅瑜、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 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 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 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 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 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会议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5年 9 月 10 日及11日上午 9:00一11:00,下午 13:00-1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隆达股份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8532566
  电子邮箱:stocks@wxlongd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5,851.30万元,其中支付发行费用21,052.27万元,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4,330.57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0,468.4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21.9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差异说明:
  截至2025年06月30日,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0,468.46万元,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24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2,651.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安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厚桥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330.5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的募集资金为7,244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截至2025 年6月30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6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且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8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
  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全部转出,其中归还银行贷款83,322.88万元,支付货款16,677.12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其他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合计金额差异原因为:公司因“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25年8月1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阶段性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0,127.1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20,127.1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为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0,127.16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66%。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6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途。
  6、担保措施(如有)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或将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出具担保函等。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具体提供(反)担保、出具担保函等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按每次发行结构确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反)担保、出具担保函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决策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发行,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等情况。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资金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且后续发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6,108,322.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310,798股后的241,546,3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78,342.10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1.97%。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10,79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续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权益分派,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5年12月延长至2027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变形高温合金原设计产能建设规模由6,000吨调整为3,000吨,对应投资金额由85,546.05万元调整为65,706.88万元,影响投资金额19,839.1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暨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审慎规划资金的使用。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市场及整体布局,着重衡量项目建设资金的回收和效益,基于审慎性原则而放缓投入节奏,力求稳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较预期有所延缓。
  1、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
  “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落后原计划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本次延期主要涉及的项目为2,000吨变形高温合金棒材产线,虽然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公司也就该产线选定了部分核心设备,但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考虑到宏观环境、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影响,尤其该产线涉及高温合金棒材深加工工艺,为确保该产线工艺的稳定性,同时匹配公司数字化智能工厂的统筹实施,导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另一方面,截止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变形高温合金产能5,000吨,同期变形高温合金入库产量为1,321.73吨,产能利用率为52.87%(已年化处理),利用率尚处于爬坡期,有待进一步提升。此外,公司预计年内将实现3,000吨新增变形高温合金产能的落地,该等产能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一段时间的产能需求。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进度落后原计划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公司承担了部分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获得了相应的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在研发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需严格对应项目使用该等专项资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另一方面,公司研发中心场所尚处于建设期,目前是在现有经营场所中开展项目研发,由于场地限制,导致设备购置放缓。
  综上,为更好地平衡市场需求,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7年12月。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截止2025年7月31日,“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累计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较低,该项目不涉及预期收益,谨慎起见,公司对继续实施该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论证如下: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建设高温合金研发中心具有显著的紧迫性和战略必要性,这源于高温合金行业的高技术壁垒、国家战略需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的关键需求。
  (1)有利于促进“两机”领域发展的需要
  高温合金是航空发动机涡轮叶片、燃烧室等热端部件的核心材料,直接影响发动机的推力、寿命和可靠性。我国航空发动机和重型燃气轮机产业处于加速追赶阶段,高性能、高纯度、高稳定性的高温合金自主供应是核心保障。航空发动机推重比提升、燃气轮机效率提高、高端装备寿命延长等趋势,对高温合金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唯有持续研发才能满足客户未来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国高温合金材料行业的自主创新水平及产品开发能力的提高,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2)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a.突破技术壁垒,实现产品升级。
  高温合金研发涉及熔炼纯净度控制(真空感应+真空自耗/电渣重熔)、精密锻造等多个高难度环节。建立研发中心是系统性地掌握成分-组织-性能-工艺关系,开发更高承温能力、更长寿命、更稳定可靠的新牌号和新产品的主要途径。通过项目建设以及后续市场开拓,可增加公司产品种类、加大技术研发力度、跟踪高温合金特材领域的前沿技术等,规避低端民用产品无序竞争,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b.降低成本,提高工艺稳定性与成品率。
  高温合金生产成本高,研发中心可深入研究工艺机理,优化流程,显著提升成品率、降低制造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c.缩短研发周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集中化的研发平台能整合资源,加速从实验室研究(小试)到中试再到产业化放大的进程,更快地将客户需求转化为成熟产品。
  (3)进一步满足公司研发配套资源的需求
  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需要完善的设计验证、测试平台,研发更高技术的高品质高温合金产品,满足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航天器、能源以及油气等国家重点产业领域的需求。但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研发资源有限,已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目前在研项目30多项,项目研制配套资源十分紧缺,在中试平台、测试分析、应用验证等方面仍存在较大技术瓶颈。
  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建设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保证充足的研发资源和研发环境,充分满足研发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
  原材料工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关键领域,是产业基础再造的主力军和工业绿色发展的主战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此外,在专栏四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中明确指出“推动高端稀土功能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合金、高温合金、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性能陶瓷、电子玻璃等先进金属和无机非金属取得突破。”本项目主要研制产品为航空级高品质高温合金材料,是制造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的关键材料,符合《纲要》里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2)行业持续发展为本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前景
  随着全球先进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市场持续增长,尤其是中国市场进入快速迅猛增长阶段,两机专项的启动以及国防工业的重大需求,我国开展了新一代高性能航机和燃机的自主研发和制造,航机和燃机高性能、高可靠性及长寿命,均对关键热端结构部件用高品质高温合金提出了十分迫切的需求。项目目标产品是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材料,主要应用于军民两用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关键热端部件的制造,是国家国防强军建设战略、能源战略等关键的核心战略基础材料,具有强烈的市场需求。
  (3)公司已有技术基础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雄厚的技术能力
  公司构建了高温合金技术研究院,建有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航空发动机材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苏州国家实验室-江苏隆达联合实验室、江苏省院士工作站、江苏省高温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高温合金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配备了国际先进的碳硫分析仪(CS)、氧氮氢分析仪(ONH)、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直读光谱仪(OES)、高分辨辉光放电质谱仪(GDMS)等检测设备,可以保障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自主可控。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高温合金方面已累计申请专利100项,其中发明专利 92 项;累计授权专利 40 项,其中发明专利 32 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8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实施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公司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延长至2027年12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代码:688231 公司简称:隆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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