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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4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以通讯的方式送达。于2025年8月27日10: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德武、徐佳威、周东福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9月15日14: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43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结合2025年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公司与关联方拟开展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宋德武先生、徐佳威先生、周东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和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予以回避表决。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林国盛碳纤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国盛碳纤维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小君,经营范围: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盛碳纤维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盛碳纤维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6,592万元,净资产9,876万元,营业收入34,310万元,净利润4,845万元(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二)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国兴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欣,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复材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复材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81,627万元,净资产-9,031万元,营业收入78,796万元,净利润-15,929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江苏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复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家欣,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复材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江苏复材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35,356万元,净资产315万元,营业收入12,485万元,净利润-2,027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四)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碳谷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8,768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凯,经营范围: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碳谷公司是国兴新材料公司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碳谷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593,320万元,净资产245,455万元,营业收入160,324万元,净利润9,336万元(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五)吉林国兴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国兴纺织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海亮,经营范围:纺纱加工;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兴纺织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纺织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27,713万元,净资产11,745万元,营业收入10,037万元,净利润-11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六)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兴新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2,46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晓明,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碳纤维及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纤维及纤维制品生产及销售;化学纤维制品及化工原料经销(不含危险化学品);丙烯腈无储存批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及进出口;电力工程;电力设备检修、调试、检测试验;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新能源技术开发;热力供应服务(不含高污染燃料供热);热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化纤集团接受吉林市国资委授权代行公司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国兴新材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6.3.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国兴新材料公司2024年12月末拥有总资产1,193,363万元,净资产249,296万元,营业收入578,712万元,净利润-2,765万元(未经审计)。该关联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公司与各方2025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从企业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新增的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和各方经营生产活动的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4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5.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一)审议事项: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12日(上午8:30一11:00,下午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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