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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军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 至2025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邮箱:yzgf@yon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200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献利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献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授权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31.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4,984,23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1,852,515.51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4]4370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131,719.49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2,319.26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03,131,719.4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72,319.2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分别与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中信银行金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臻科技(芜湖)有限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繁昌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因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兴业银行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实际该协议由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履行,故该协议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中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金坛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芜湖基地的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主要分为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其中,一期项目主要系“光伏边框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项目主要系“光伏支架及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由于项目用地均系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的一宗土地(占地749亩)以及发改部门对项目总投资的完整备案要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无法单独分割备案。因此,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为“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光伏边框工程”。 注5:截至2025年6月30日,铝合金光伏边框支架与储能电池托盘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预计2025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柏林,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嘉伟,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守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128.00万元为基础,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就天职国际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求。该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对天职国际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鉴于天职国际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请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邵惠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邵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邵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邵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邵惠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符合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 邵惠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至09月0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zgf@yon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05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汪献利先生 财务总监:佟晓丹女士 董事会秘书:毕丽娜女士 独立董事:徐志翰先生、王京海先生、丛扬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8月29日(星期五)至09月04日(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zgf@yon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519-82998258 传 真:0519-82998266 邮 箱:yzgf@yon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臻股份”)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1、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章节,删除“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等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内容,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内容,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职权; 3、完善“内部审计”章节内容,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4、上述及其他具体条款修订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文号进行相应变更。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上述《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监事会履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 ■
公司代码:603381 公司简称:永臻股份 (下转B0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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