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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5,907,4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和“第五节 重要事项”的相关内容。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00.00元,已由承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09的银行账户150,625,4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98736801的银行账户49,568,400.00元,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账号为72010078801600005471的银行账户73,825,067.92元,共汇入人民币274,018,867.92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81,132.0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34,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984,367.92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78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103307746042的银行账户139,085,300.00元;开立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为382011580000047922 的银行账户114,000,0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60的银行账户44,168,675.18元;共汇入人民币 297,253,975.18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4,745,999.42 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357.94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86,324.4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292.23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2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22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3个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用于“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29907180410909中的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变更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存款账户,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办理注销手续。 注2:因银行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募集资金专户102498736801开户行由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变更为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用于“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 102498736801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4月12日办理注销手续。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12990718041096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1,714,097.98元(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金额173,511,420.5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55,789,026.06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0,682,463.89元)。 (注:2017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未含在以上披露数据中) 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尚未完工。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2022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工。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建设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更好实施本项目,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延长本项目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经论证,尽管国家对院内中药制剂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与鼓励,但院内制剂的发展是一个稳步推进的过程,截至目前,市场规模小于预期。考虑到投资收益率,公司对院内制剂项目采取了谨慎投资的策略,以市场需求量制定产线建设计划,目前,公司院内制剂已建设产线已经可以满足当前业务量需求。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过审慎考虑,公司将“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谢晓林先生、吴杰先生、谢晓锋先生、张德柱先生、黄继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牛晓峰先生、王满仓先生、王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王鹏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任海云女士、焦磊鹏先生自2019年9月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即将满六年,独立董事任海云女士、焦磊鹏先生的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张志红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晓林先生: 1968年8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副厂长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商英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西安广和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陕西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陕西省医药协会副会长,陕西中医药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医药商会副会长,西安商洛商会会长,商洛市药学会理事长,陕西省化妆品行业协会会长。2018年荣获“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2021年6月荣获“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2年4月荣获“2022年陕西省劳动模范”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林先生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7,18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9%,与盘龙药业董事谢晓锋系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吴杰先生: 1970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药师、助理会计师、企业培训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会计主管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行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盘龙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省慈善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监事、陕西商洛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杰先生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谢晓锋先生: 1976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锋先生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与公司董事谢晓林系为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4.张德柱先生: 1976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主任药师、药学高级工程师。历任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陕西盘龙医药研究院院长,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秦脉医疗制剂集中配制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秦岭秦药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盘龙杏林(广东)新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德柱先生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5.黄继林先生: 1983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区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兼特药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继林先生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牛晓峰先生: 牛晓峰,男,1966年5月生,博士,九三学社社员,三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首批医学部教学名师,现工作于西安交通大学药学院。 1986年毕业于西安医科大学药学院药学专业;1998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生药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药物分析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中药物质基础分析及中药品质评价,中药材加工及中药创新药、大健康产品研制。 现任陕西商洛秦药研究院院长,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物质基础重点研究室主任,中药、天然药物新药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保健食品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陕西省中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等。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医药院校药学类系列规划教材《药用植物学》、副主编全国高等医药院校规划教材 《生药学》。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项目、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科技攻关项目、陕西省自然科学国际合作基金项目等40余项纵向课题及中药创新药、中药保健食品研制等60余项横向课题研究。发表研究论文130余篇,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00余篇。《秦巴山区中药抗炎活性成分的筛选及作用机理与应用研究》获2019年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受邀担任40余种国际期刊特邀审稿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晓峰先生未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王鹏先生: 王鹏,男,198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教授。2016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西安外国语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西安外国语大学会计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资本市场会计与财务问题及可持续发展与信息披露。现任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鹏先生未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王满仓先生: 王满仓,男,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1986年9月至1992年12月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讲师;1991年1月至1996年10月担任德国马尔堡菲利浦大学访问学者;1996年11月至2006年3月担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2006年4月至今任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系主任。2019年5月至2025年6月担任炬光科技独立董事。现任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满仓先生未持有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3.00,4.01,4.0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9月12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 附件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一交易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135,150.4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427,069.54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30,784,778.47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份为106,280,9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373,500股,即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105,907,460股,公司拟向该部分持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合计派发现金10,590,746.0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同时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规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2 (下转B0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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