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28 公司简称:茂业商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5-042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的要求,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5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门店,无关闭门店;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各业态零售门店合计23家。 二、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 万元 ■ 本公告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在此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2025-041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高宏彪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报告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3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被担保人:内蒙古茂业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茂业集团”) 债权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师大南门支行(以下简称“内蒙古银行”)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茂业集团拟向内蒙古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该笔贷款拟以内蒙古茂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茂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维多利国际广场帝豪名都1号楼1层和2层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总建筑面积为13836.22平方米。 同时,为支持内蒙古茂业集团运营发展,公司及内蒙古茂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茂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商管公司”)拟与内蒙古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为内蒙古茂业集团向其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内蒙古茂业集团向内蒙古银行申请上述额度贷款,并同意公司及内蒙古商管公司为内蒙古茂业集团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2、担保期限: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担保方式:本公司及内蒙古商管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内蒙古茂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维多利国际广场帝豪名都1号楼1层和2层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总建筑面积为13836.22平方米。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内蒙古茂业集团为公司持股85%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内蒙古茂业集团的融资需求,补充其内部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同时,由于内蒙古茂业集团本次借款对应的抵押物评估值较高,以及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内蒙古茂业集团的经营管理,因此内蒙古茂业集团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内蒙古茂业集团向内蒙古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并同意内蒙古茂业集团以其全资子公司部分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以及内蒙古商管公司与内蒙古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为内蒙古茂业集团向其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数量约为23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16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23.8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