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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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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国内啤酒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共实现产量1,904万千升,同比下滑0.3%(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青岛啤酒的品牌、品质、渠道网络等优势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及提高运营效率,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产品销量473.2万千升,同比增长2.3%;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4.9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9.0亿元,同比增长7.2%。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国内市场,以增长为先导,以结构为支撑,以创新为驱动,夯实全档位、全品类、全渠道发展优势,继续推动区域市场连片开发,传统基地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提升,三大战略带市场均实现量利双增长。在国际市场,公司持续推进海外市场产品分销覆盖和品牌传播,青岛啤酒全球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公司坚持全渠道发力,主流渠道市场地位不断夯实,新兴渠道保持行业领先。报告期内,线上渠道持续深化运营传统平台,聚焦发力新媒体、新渠道;即时零售业务强化闪电仓、酒专营等新业态布局开发,连续5年交易额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实施“青岛啤酒主品牌+崂山啤酒全国性第二品牌”的品牌战略,聚焦体育营销和音乐营销积极开展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活动,通过多场景营销实践提升消费者体验及强化消费者互动,品牌和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引领消费扩容升级。
  公司加速培育大单品及创新品类产品,持续推进品牌优化和产品结构提升,加快青岛主品牌“1+1+1+2+N”产品组合发展,其中经典系、青岛白啤、高端生鲜1L铝瓶及超高端产品销量均保持稳健增长。报告期内,青岛啤酒主品牌共实现产品销量271.3万千升,同比增长3.9%;其中中高端以上产品实现销量199.2万千升,同比增长5.1%。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新人群、新需求、新产品、新渠道、新场景”开辟新增长空间,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报告期内研发上市了“轻干、樱花味白啤、浑浊IPA及全麦国潮、全麦逸品”等多款特色产品,从个性化、健康化、高端化及创新口感、便携包装等维度满足了消费者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2.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5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号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青啤大厦19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会前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宗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侯秋燕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孙晓航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于未来12个月内(2025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上述认购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现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667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姜宗祥先生、执行董事侯秋燕先生、职工董事孙静女士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5-02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7月和2021年5月向符合条件的66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了1,349.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1,364,476,795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法律顾问对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发表了专业意见。
  根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均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数量
  1. 回购原因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项下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于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从而触发《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据此,公司拟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名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以上拟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667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01%。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 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8月10日完成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2022年7月19日完成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元(含税),2023年7月14日完成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2024年7月16日完成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5年6月27日完成向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0元(含税),本次董事会依据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对该名因个人原因辞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原则确定,故回购价格由21.18元/股调整为13.33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会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结论性意见: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5-02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67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01%。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64,196,788股变更为1,364,195,12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的9:00一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106室,邮政编码:266071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4、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2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未来12个月(2025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内公司计划继续进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本的保值增值,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
  (二)投资金额
  结合公司资金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未来12个月内公司计划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不包含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其他所属子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且认购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
  (四)投资方式
  1、产品类型
  挂钩型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承诺本金按时兑付,并实现浮动收益。
  2、实施主体及方式
  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决策及实施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体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挂钩衍生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实施。
  3、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均为已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受托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接续上一年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期限,具体为2025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的期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于未来12个月内(2025年9月30日-2026年9月29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不包含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及其他所属子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上述认购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公司认购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根据公司理财投资管理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投资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存款银行保持联系,及时跟踪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具体的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并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公司对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600 公司简称:青岛啤酒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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