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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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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6点前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8:00一11:00,下午13:00一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9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汉卿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额度)的不超过(含)2,0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027年6月30日;利率为银行贷款同等利率标准。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运昌物流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跟踪评价,控制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近年来,本公司在氢能源领域拓展,构建了包括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整车制造,应用场景等环节生态圈。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运昌物流公司,为氢能产业示范应用之中的重要一个环节(运昌物流运营车辆中包含60辆氢燃料电池重卡),本公司希望通过支持运昌物流做好相关业务,为氢燃料电池重卡在其他物流企业(非关联方)推广运营,提供参考样本;从而促进该产业发展。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助期限不超过2027年6月30日,利率为银行贷款同等利率标准。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汉卿先生担任运昌物流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奕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8 月23日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216室
  股权结构: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5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运昌物流总资产7,268.94万元,总负债5,774.46万元,所有者权益1,494.48万元;202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5.5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44.86万元。
  3、公司以前会计年度未对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
  4、运昌物流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11月10日;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337室;
  股权结构: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6.0527%,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张家港市贰零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8.9473%,张家港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持股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运昌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运昌物流控股股东为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追溯为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具体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条件及标准,与运昌物流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运昌物流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经审批额度的前提下,按需进行资助。公司将持续跟踪后续相关情况,控制风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以前年度没有发生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且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较小,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因此,风险较小,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运昌物流的经营管理情况,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跟踪评价,控制相关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联营公司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是发展氢能源产业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运昌物流的财务资助是基于落实本公司氢能源发展规划,构建产业生态圈,做好示范应用推广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产业拓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金额较小,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未发生过财务资助事项,以前年度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生后(2,000万元额度全额发生),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35%。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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