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
|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10307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上发布的《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关联董事罗卫国已回避表决,董事史东伟基于审慎考虑投弃权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回避,1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67)。 本议案关联董事罗卫国已回避表决,董事史东伟基于审慎考虑投弃权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回避,1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 4、根据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和股东大会决议,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终止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合同、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工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及调整;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项授权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主管部门要求或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罗卫国已回避表决,董事史东伟基于审慎考虑投弃权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1票回避,1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表决结果,公司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09月11日(星期四)14:0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5-07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2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08月25日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陈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先生控制的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5年08月27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6.5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原拟定为不超过80,417,610股(含本数),考虑到公司存在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50万元的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扣减该部分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确定为不超过71,028,297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原拟定为不超过80,417,61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原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52,673.53万元(含本数),考虑到公司存在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150万元的闲置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扣减该部分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影响后,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确定为不超过71,028,297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523.53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锁定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介绍了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目的,充分分析了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同意《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有效减少债务融资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10307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控制的企业上海导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的协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内容与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有利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3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5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06月22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06月2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得存储专户,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06月2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7,486,386.81元,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169,811.32元,合计人民币19,656,198.13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07月0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629号”《关于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置换资金已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9日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转出。 五、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对照表,详见附表1。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七、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7月05日和2021年07月0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共计转出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1年09月09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09月0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2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1年09月09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2年08月17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2,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0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16,0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08月16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0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9,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3年08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9,3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08月13日,公司已归还全部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3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0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08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7,4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5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150万元已于2025年08月1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07月0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1年07月05日,公司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账号:0434520000325541),并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转入上述专用结算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详情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09月07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取得产品利息261,150.11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187,615.74元,加上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1,500,000.00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金额为61,687,615.74元(包含收到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5.33%。 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计竣工日期为2025年12月,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有序投入,因此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计划根据该项目的施工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 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1号),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3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27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406,457.6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865,542.3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06月22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6405号”《验资报告》。 注2:2021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51,183,838.55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7,486,386.81元。 注3: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了拟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4:2024年0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7,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24年08月13日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7,400万元实际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06月30日,公司尚余6,150万元募集资金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5:“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2023年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且景区部分区域经竣工验收后已对广大游客开放。在开放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运营现状和围绕创建“4A级旅游景区”标准对古镇核心区范围内的业务、空间、景观、配套服务等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和提升,提升改造尚需一定时间完成。除已竣工子项外,部分子项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老房屋拆迁困难、专项债剩余资金未发行到位等原因导致开工延迟。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募投项目“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5年12月。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6.3.9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实际情况,对“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仍然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合理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效益为该募投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即合同中约定的政府投资工程费估算价)减去该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即项目投入)。鉴于2024年度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实际情况,公司预计通过天长市龙岗红色古镇文化旅游景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可获得的内部收益率由25.00%调减为17.00%,相应调减了累计毛利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充实公司周转资金,以提高资产流动性,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利息支出,避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因大额间接融资引致的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关于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域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作出如下说明。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3月31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523.53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5.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4.06万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10%、增长20%分别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1,028,29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增强营运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过详细论证,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2024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受到影响,考虑到上述测算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即期回报在短期内依然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5年有关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之“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持续稳定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快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会和管理层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卫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8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1、2022年03月0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7号),公司控股股东罗卫国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变动达到总股本8.33%后又主动减持,因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权益变动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控股股东罗卫国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 整改情况:罗卫国先生承诺,将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2、2024年05月0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号),公司2022年末对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依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导致减值准备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就上述事项,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升合规意识。一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于2024年06月0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对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进行了更正。二是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相互协作、有效制衡、运行稳健的公司治理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董监高以及相关人员在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与专业水平。四是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同时加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对重要事项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已按要求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 3、2024年07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177号),公司根据前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对青海聚之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2022年末增加计提减值准备并进行相应会计差错更正,存在2022年、2023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孙卫东予以监管警示。 整改情况:时任财务总监孙卫东先生已于同年辞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9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0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0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议案7-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罗卫国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C4幢二层。 (三)登记时间:2025年09月0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卓伟、夏巧丽 电话:021-65236319 传真:021-65236319 特此公告。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