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为满足募投项目特殊的用地及厂房需求,与公司现有产能起到有效的协同作用,及降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成本,公司拟租赁/购买参股公司不动产权、设备用于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25%的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云先生担任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租赁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租赁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购买不动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保证了本次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科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控股子公司常州凌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天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凌天达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凌天达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合同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内容以最终正式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并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被担保对象凌天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信良好,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持有凌天达51%的股权,该公司具有稳定的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鉴于其余少数股东均为自然人及有限合伙企业,基于业务实际操作的便利性,其他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凌天达提供担保,鉴于凌天达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凌天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本次为凌天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凌天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5,7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5,7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19%。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48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并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并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常州泛亚安捷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安捷”)引入战略投资者王华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214.30万元,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同时,本次交易中,按照增资后泛亚安捷全部权益价值714.30万元,公司分别将持有的泛亚安捷35.72万元的注册资本以人民币35.72万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个人投资者杨广群。泛亚安捷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合称“本次交易”)。 上述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泛亚安捷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714.30万元。公司仍持有泛亚安捷65.00%股权,仍为泛亚安捷的控股股东,泛亚安捷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泛亚安捷此次交易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注:上表统计口径尾差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 增资方及股权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王华 姓名:王华 身份证号码:3401031976********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 王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广群 姓名:杨广群 身份证号码:3102261976********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 杨广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泛亚安捷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EMT3NU0Q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 5、法定代表人:张云 6、注册资本:5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5年6月1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 四、本次泛亚安捷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基于泛亚安捷为新成立的公司,相关业务尚未全面开展,各方在公平、公允、自愿、平等的原则下协商一致,按照泛亚安捷注册资本来确定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经交易各方协商,王华出资人民币214.30万元认购泛亚安捷新增注册资本214.30万元,占本次增资后泛亚安捷股本比例的30.00%;投资方杨广群出资35.72万元购买公司持有的泛亚安捷35.72万元注册资本,占本次增资后泛亚安捷股本比例的5.00%。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扩股协议 甲方:常州泛亚安捷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王华 丙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增资 本次增资前,甲方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方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4.3万元,增资扩股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4.3万元。 乙方同意以货币资金人民币214.3万元认购甲方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14.3万元,将占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30%。 甲方需在乙方将出资款支付至甲方账户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新选举的董事(若有)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 (下称“工商变更登记”) ,甲方应当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将乙方登记为公司股东,丙方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办理前述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违约责任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或职责; 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另一方做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真实、有重大遗漏或有误导;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2)、本协议一方对违约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索的弃权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二)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股权出让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受让方):杨广群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目标公司:常州泛亚安捷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其住所地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62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714.3万元,股权结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 。 2、甲方自愿将自己持有的目标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知悉目标公司实际出资情形及目标公司经营现状,自愿接受转让成为公司股东。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和价款如下: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5.72万元的注册资本,既占注册资本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因受让前述股权应甲方支付的转让金为35.72万元人民币。 3、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公司章程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4、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执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一方均可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泛亚安捷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增强其自身资金实力,推动在研项目研发工作,引入市场化投资机构有利于优化其股东结构及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泛亚安捷治理能力以及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推动泛亚安捷独立发展,对泛亚安捷长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本次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泛亚安捷65.00%股权,仍为泛亚安捷的控股股东,泛亚安捷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49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以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不再设置监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后,公司监事会设置自然取消,公司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对《公司章程》及附件中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调整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不再逐项列示,其他重要修订条款如下: ■ ■ ■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详见下表: ■ 上表中列示的公司治理制度修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为1-6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镇前漕路8号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12、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张云先生、邹东伟先生、李建革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 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如有)、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前漕路8号 联系人:王少华、吕洪兵 电话:0519-85313585 联系传真:0519-85313585 电子邮箱:zhengquan@microvent.com.cn 邮政编码:213176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文件,相关文件及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