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阶段性进展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送达的《部分裁决》(案件编号:ARB358/21/CWB、ARB359/21/CWB),该裁决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江苏三超与中村超硬的仲裁案件,目前新加坡仲裁庭已完成定责阶段的裁决,后续还需进行定损阶段的庭审和裁决,申请人具体损失尚未认定,裁决能否有效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辞职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姬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姬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3、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5年8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余耀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刘建勋先生与无锡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博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博达合一分两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受让邹余耀、刘建勋持有的公司18,985,384股股份。同日,邹余耀、刘建勋分别与博达合一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在上述第一期交割及表决权放弃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博达合一,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柳敬麒先生。上述第二期股份转让,需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拟筹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博达合一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上述股份,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上述批准事宜均为本次发行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