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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变更及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1)2025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间接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2025年3月,江苏步步高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倍有智能100%股权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4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通知,经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准,倍有智能的注册地址已迁移至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其公司名称已由“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倍有智能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3栋整套”变更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3777号长春净月明宇广场A2栋29层29295号房间”并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28日,利源股份董事长许明哲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70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26%,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10,000,0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3、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最高成交价为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5,496,5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4、间接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稳定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报告日,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累计为上市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000万元,均为无息借款。公司无需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 5、间接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提供无偿担保 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源供应链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步步高无偿为利源供应链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可用于应付货款、借款等事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利源供应链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公司及利源供应链无需向江苏步步高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根据利源供应链生产经营需要,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6、信息披露索引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要事项如下: ■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公司根据2025年半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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