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8月27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如下: ■ 2、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如下: ■ 二、重要提示 1、根据上述修订内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据此进行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更新。本次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免长途电话费)、021-6888180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ysa99.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