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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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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4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启明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取消监事会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8.98万元,因募投项目结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789.76万元(含利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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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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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712.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5月1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通过优化产线布局方案,提高生产管理信息化、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利用率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整体产线设备的购置数量。同时,公司根据项目投入预算,与厂家预算报价进行对比并集中采购,利用规模效应降低采购单价,对不合理项目进行删减,有效降低采购费用。此外,近年来国产替代加速,公司通过优先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方式,节约了募集资金。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前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系公司在硬件设备和软件购置及安装上,优先选用国内供应商,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通过多方比价,控制采购成本,并在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形势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同时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等,经济、科学、有序地进行项目建设,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募集资金。
  公司将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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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聪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本次换届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生效以《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聪女士,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湘潭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专学历。曾任沅江市交通局职员、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职员、深圳领华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深圳市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博力威(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博力威新能源董事、广东凯德执行董事兼经理、(香港)博力威电子董事,现任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东莞博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经理、香港博力威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目前,刘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间接持有公司2,290.83万股。刘聪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控股股东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志平先生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3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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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01、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01、4.02、5.01、5.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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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9月9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欢路6号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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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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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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