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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98.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5.4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70.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注2: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公司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86.83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7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546.5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598.69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598.69万元。公司2025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其他说明 2025年1-6月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因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并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第三届董事会将由两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志平先生、郭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先友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相关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中刘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不包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志平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长江商学院EMBA学位。曾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株洲联合科技电源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台湾量威电池有限公司达威高科技厂厂长、深圳市耐力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博力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莞博力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志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7.5万股,间接持有公司2,542.50万股。张志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控股股东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刘聪女士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华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13年6月至今,任湖南海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技术顾问;2023年11月至今,任湖南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郭华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珠海乔戈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1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先友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中南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博士学位,南开大学化学学科博士后,湖南省首批二级教授,湘潭大学电化学能源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两次湖南省科技发明二等奖等科技奖励,合著出版了中国第一部锂离子电池专著--《锂离子电池》。 截至目前,王先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勇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副教授职称,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中医学院江中制药厂会计师、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现任东莞理工学院教师、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5-04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取消 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住所的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完成股份登记1,149,500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01,149,5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000元变更为101,149,500元。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和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辉路2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欢路6号”。 二、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总经理”调整为“经理”的表述,数字表述如“2/3”修改为“三分之二”、“5%”修改为“百分之五”,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表。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四、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上述制定、修订的部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公司代码:688345 公司简称:博力威 (下转B26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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