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伊恩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理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中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3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其中监事金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制度中相关部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
  注: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总经理工作细则》更名为《经理工作细则》;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上述序号1-6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说明:
  议案1-3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议案1-3外,其他议案均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
  上述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3日13:00-13:3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斌
  (2)电话号码:0755-22676016
  (3)传真号码:0755-86963774
  (4)电子邮箱:ir@sinovatio.com
  (5)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2号云密城A幢中新赛克大厦15F会议室。
  6、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12
  2、投票简称:赛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精简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61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